进来的人名叫汉弗森,也是雷文留下的亲兵之一,汉弗莱的嫡亲兄长。
“肚子饿了,来弄点东西吃。”汉弗森绕过自己的弟弟,走到架子旁,抓了两块白面包出来,又拿了两条腌肉,捅开灶膛里的灰烬升起了火。
找一个干净的锅子刷上黄油,汉弗森将面包和腌肉放了进去,开始煎制,香味儿顿时弥漫开来。
一边翻动面包,汉弗森一边感慨:“还是跟着雷文男爵好啊!”
“是啊。”汉弗莱也叹了口气,双手抱胸看着桌面:“当年在唐纳德男爵治理的时候,咱们可吃不上白面包。”
咚的一声,汉弗森将盘子放在了弟弟面前,端着自己那份坐到了他的对面:“白面包?哈,那时候连灰面包咱们都吃不上。”
“你还记不记得那件事?好像是五年前了吧,也是个冬天,也是现在这个时候,咱们两个去千针丛林忙活了大半天,想要弄点木柴回来。”
汉弗莱苦笑一声:“怎么会不记得呢,那时候咱俩都光着脚,把家里仅有的衣服全都穿出来了,但还是冻得发抖,耳朵都要冻掉了。”
“由于没有斧头,只能够在林子里捡一点零散的树枝,忙活了大半天,只有不足怀抱的一捆木柴,想要回去的时候还赶上了暴风雪。”
“咱们两个跑进山洞里躲雪,谁知道那是棕熊冬眠的地方,咱们两个就和熊在一起待了足足两个多小时。”
“当时你可以一个人逃跑的。”汉弗森深深看了弟弟一眼:“我吓得腿软,动都动不了,我让你走,你偏不走,我用柴火打你,你反过来打我,差点把熊弄醒!”
“幸亏那熊睡得死,咱们两个才都活了下来。”
说到这里,汉弗森话锋一转:“其实,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要是熊真的把咱们吃了就好了。”
听到哥哥的话,汉弗莱的神色变得有些悲戚:“……我也一样。”
他的思绪似乎也回到了那一天。
他们两兄弟之所以要前往千针丛林,是因为他们的母亲生了病,始终不见好,他们是想弄些木柴,换一点钱,给母亲买药。
从熊口逃生之后,他们两个带着剩余的木柴回家,其实并不多,加在一起也就才五十来斤,可是去的时候没有人在乎,回来的时候,却遇到了“护林员”,告诉他们必须要把木柴留下来,因为那是安格尔男爵的财产。
“那该死的老东西!”汉弗莱恨恨啐了一口:“他早就看见咱们了,就是等咱们帮他收柴禾呢,简直就是个畜生!”
当时他们说尽了好话,却没有用,两兄弟只能够空着手回到家里。
然后两兄弟就见到了此生难忘的一幕惨像。
家门破了,血液泼洒了满地,他们母亲一只手臂扒着门框,被人齐根砍下,僵硬的身体被拖到了大街上,赤裸的身体上满是狼藉和血迹,还有马蹄践踏过的伤痕。
马贼们通常只在夏天活跃,但如果夏天没能够攒下足够过冬的粮食,也会从血腥高地上下袭击村镇。
兄弟两个是幸运的,躲过了前来洗劫的马贼,但他们两个都并不想要这种幸运,他们更希望自己当时在家里,能够保护他们的母亲。
或者,干脆被那只冬眠的熊吃掉,与他们的母亲在另一个世界相会。
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在雷文征兵的时候踊跃参军,之后远征血腥高地也从没有过丝毫动摇。
他们要亲手为自己的母亲复仇!
在雷文男爵的带领下,他们成功了。
尤其是当那些被绑走的女人被解救出来之后,一直缠绕在他们心中的梦魇终于消退,他们终于有理由活下去。
走出过去,走向未来。
“所以……为什么?”汉弗森看着自己弟弟的眼睛:“为什么,你要背叛雷文男爵?”
其实当自己的哥哥进屋的那一刻,汉弗莱就意识到自己被识破了,但当他听到这句话,立即抬高了声音:“我没有!”
“我从来不会、现在不会、以后也永远都不会背叛雷文大人!”
汉弗森针锋相对:“那你为什么要让维斯冬少爷去和安格尔见面!?”
“因为他不是雷文大人!”汉弗莱抬高了声音:“哥哥,从血腥高地上下来的时候,你说事情都过去了,但是不对,在我看来,很多东西永远都不会过去!”
“唐纳德那个混账究竟做过什么,我永远都不会忘!”
“要不是唐纳德那么挥霍浪费,雄鹰领的军队就不会被遣散,我们的母亲就不会死;要不是他把千针丛林交给了安格尔,咱们就不必受到那护林员的刁难,也许就能够保护妈妈!要不是闪金镇被划了出去,我们不必出那该死的城门税,就早能够有钱给妈妈买药!”
汉弗森大声道:“唐纳德已经死了!”
“但维斯冬还活着!”汉弗莱站起身来,盯着自己的哥哥:“你看看他的样子,看看他的做派,和当初的唐纳德有什么区别!?”
“代理领主以来,凡是他自己的决定,除了吃喝就是享乐,他所做的所有正确的事全都是雷文大人安排下来的!”
“雷文大人还没有孩子,就算有,将来雷文大人如果先去世,留下这么一个长辈,也是对于格里菲家族的祸害!倒不如现在就杀了他!”
“而且一旦维斯冬死在安格尔手上,男爵大人就更有理由把千针丛林和鹰嘴山收回来!把防线推到鹰嘴山而不是雄鹰镇,到时候雄鹰镇就再不会受到马贼的侵扰!”
听到这些话,汉弗森眼中流露出了复杂的神情,原来在他不注意的时候,自己的弟弟已经成长了这么多。
可越是如此,他就越是痛心:“汉弗莱,你能够想到的事情,男爵大人难道想不到吗?”
“我现在之所以会在这里,就是因为男爵大人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刻,他说过,谁要维斯冬少爷去与安格尔见面,还保证安全,谁就是叛徒!”
汉弗莱神色一怔,然后瘫坐在了椅子上,脸上流出轻松的笑容:“是这样吗……原来是这样,那我就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了。”
“俯首认罪吧。”汉弗森痛心疾首地说:“男爵大人连本特都能原谅,一定也能够原谅你的!”
但
汉弗莱却在这时候拔出了附魔长剑:“太迟了,哥哥。”
“如果现在男爵大人还没有离开,那么我的确还能活,可现在整个诺德行省都在乱,如果我活着,维斯冬本就不多的威严就会荡然无存,到时候整个雄鹰领上下都会人心浮动。”
“所以,我必须要死!”
剑尖撑地,汉弗莱站起身来,抬起剑锋对准了自己的兄长:“哥,从小我就打不过你,今天,你可别露怯啊!”
说着,已经一剑斩了上去。
汉弗森感受到了自己弟弟赴死的决心,他同样抽出附魔长剑,只是一个上挑,就将汉弗莱的剑打飞了出去。
可当剑锋搁在弟弟的肩上,他无论如何都下不去手,只能将长剑同样甩在地上,当啷作响。
汉弗莱将附魔长剑捡起,走到兄长身边,将剑柄塞到了对方手中,额头贴着额头:
“哥,对不起……”
说着,他已经攥着汉弗森的手,狠狠用力,将剑锋送进了自己的腹中,狠狠一拧!
滚烫的鲜血泼洒在汉弗森的手上,汉弗莱的身体委顿下去,靠在了他兄长身上。
汉弗森怔怔地站在那里,无神的双眼中热泪汩汩流下。
直到弟弟的手掌开始变得冰冷。
十几分钟后,厨房的门打开,汉弗森失魂落魄地走到了大厅里。
此时,老戈登、丹妮丝、维斯冬以及林克等一众亲兵全都赫然在列,在看到一身鲜血的汉弗森时,都明白已经发生了什么。
“汉弗森……”维斯冬的神色复杂。
他虽然是少爷,但也曾经和这些人并肩战斗过,培育出了深厚的感情,正因他的极力争取,才让汉弗森去劝说汉弗莱,而不是直接将其逮捕。
“对不起……”汉弗森的步伐摇晃,脸色一片惨白。
维斯冬瞳孔骤然紧缩:“林克,拦住他!”
迟了。
汉弗森忽然倒转剑锋,双手握住剑刃,对准自己的下腹,直挺挺地跪了下去。
“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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