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平颔首,虽然他还是觉得余梓文没有讲实话,但至少这些理由足够让人信服。
没有谁能拒绝金钱的诱惑,他现在的动作,就相当于后世三千块工资的实习生,被猎头以一万三的工资挖走一样,充满了人生的智慧。
谁不走谁傻子。
“收尾工作还是要继续的,走,先去见叶戈尔。”
林书平笑道,“叶戈尔先生也算是我的贵人,没有他借给我的一万块,我是没有信心敢只身前往沪市的。”
他这话说的挺真心的,当初在没有确定《明朝那些事儿》是否能拿到稿费之前,他是四处都在想办法筹集第一桶金。
如果《明朝》被打回来,他当然还是效仿余华,继续向其他报社或出版社递稿,但那需要很长时间的等待,风口就在眼前,林书平等不了。
因此,哪怕只有一万块本金,他依然还是会乘坐火车前往合肥,并往来沪市。
但如果没有这一万块本金,林书平可没有动力去沪市捡钱,从一万到一百万很容易,但从零到一万,确实是难上加难。
似乎是因为互相坦诚了一些,余梓文坐在后座上讲话时也不自觉的跟林书平亲近了许多,等到了地方,林书平带着余梓文走进了悦兴酒楼。
悦兴酒楼是一家刚开满三年的酒楼,定位是中高端,主打粤菜,但厨师在江浙一带闯荡过,所以菜单里也夹杂着一些江浙菜。
走进酒楼时已经是十一点钟,两人跟随服务员进入预订包间,此时叶戈尔还没到,林书平接过服务员递来的菜单,还是点一些悦兴酒楼的招牌菜,如八宝汤、脆皮鸡、悦兴炸猪肉以及粉葛扣肉等等。
他提前跟叶戈尔联系过,得知对方有三人到场,荤素不忌,因此也就尽地主之谊,尽可能的满足五个人的胃口。
只过了二十分钟左右,包厢里的门就推开来,在服务员的带领下,叶戈尔与一位东欧面孔的中年男人,和穿着姿态都尽显港风的年轻女人走了进来。
“林,你终于回来了,我很想念你,我的朋友。”
叶戈尔一进门看到林书平,就露出笑容,叽里咕噜说了一堆俄语,然后就伸开双手过去拥抱:“没有你在鹅城,我孤单了许多。”
“我也想念你,叶戈尔先生。”
林书平笑着与叶戈尔抱了一下,然后便邀请众人入座。
他一边打开一瓶酒香浓郁的本地白酒,一边笑着说:“我已经点过这家酒楼的招牌菜,如果你们还需要,尽情点餐,不用客气,这顿饭我请客,可都别跟我抢。”
叶戈尔哈哈大笑,接过林书平递来的白酒浅尝了一口,然后就感觉凶猛的辛辣味布满了味蕾,他顿时眼睛一亮:“这酒真不错,比你们国家最出名的茅台好喝多了。”
林书平看了看手中十块钱能买一大桶的长乐烧酒,略有些心虚,他抬头看向那个东欧男人和港风女子,笑着扯开话题道:“不知道这两位是?”
叶戈尔一拍脑袋,叫道:“差点忘了跟你介绍,林,这是来自我家乡的朋友,他叫伊万,目前在亚洲各国做音像制作和贩售,而这位漂亮的女士叫夏娃,来自香港,她可是一位中华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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