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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你的算盘声,火星都听得见(求首订)

“公子,有问题么?”

“没事没事,我觉得你儿子的名字非常好,未来必然能飞黄腾达。”

“公子谬赞了。”

“我学过天星命数,看相测字取名看风水,都有几分研究,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福缘深厚,逢凶化吉。

好了,你们收拾一下,我带你们去我家治病,我叫萧思衡,我家在通辽有家牧场,有很多奇人在此隐居,诸子百家的理念,在这里全都有传承。”

金毅当然知道通辽牧场。

选择在此地隐居,便是有去牧场求医的想法,只是疾病缠身,经受不起长途跋涉,便找了处猎人小屋,把屋子稍稍修整,暂时在此地安顿下来。

然后,他病的走不动了。

金毅不担心萧思衡有坏心思。

还是那句话。

只要我足够穷,骗子就骗不到我。

父子二人穷困潦倒,身染重病,还是传染性很高的疾病,就算萧思衡把他们拐出去卖了,有谁会买他们?

金毅没什么值得收拾的家产。

拿了几卷旧书,几件衣服,卷了个小包袱,跟着萧思衡去追马车。

那间木屋被金毅留了下来,里面有三十几斤粗粮,两大捆干木柴,两三斤萝卜干,锅碗瓢盆,油盐酱醋。

如果有猎人到了此地,可以在木屋歇脚,躲避风雪和野兽的侵袭。

木屋是好心的猎人送他们的。

他们选择以此回报周围的猎人。

马车已经跑远。

萧思衡一手提着金毅,一手提着金世遗,向着车辙方向飞奔过去。

过不多时,找寻到了马车。

金毅见此,彻底安心。

飞天遁地的武林高手,宽敞豪华的精致马车,倾国倾城的美貌夫人,这样的富贵人家,怎么会算计他们?

他们父子有什么可算计的?

万家的车夫没有说半句话,他们经过严格培训,赶车就是赶车,只要雇主没开口,绝对不能多说半句话。

可以看,但只能看前路。

可以听,左耳进右耳出。

可以说,如果雇主有需要,他们可以讲风土人情、市井俚语,否则最好闭上嘴巴,尤其不能狗眼看人低。

拍马屁拍在马腿上的后果,就是被马腿踹个半死,然后逐出家门。

练霓裳笑道:“官人,我让你去打猎找食材,怎么找来两个人?”

萧思衡道:“半路遇到的,他们两个都患有疾病,我带他们去治病,这位老兄名叫金毅,这位是他的儿子,名叫金世遗,娃娃,今年几岁了?”

金世遗道:“过年八岁。”

他倒是不怯场。

就好似宋濂描述的:同舍生皆被绮绣,戴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环,左佩刀,右备容臭,烨然若神人,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

雪千寻问道:“识字么?”

金世遗道:“家父教过两年。”

“背一篇《孟子》中的文章!”

雪千寻这话倒不是故意问难。

金世遗这个年岁,当然不能理解孟子的文章,但这个时代没有标点,最先学的就是断句,然后是背书。

不管是否理解,背下来再说!

就算到了千年之后,难道十几岁的初中生能理解范仲淹、诸葛亮?不也是背诵全文么?还能锻炼记忆力。

金毅笑吟吟的看着。

他不觉得这是在为难他们,如果真心想为难,根本不会让他们上车。

金毅觉得,这是考察。

如果金世遗能通过考察,或许能成为这位贵公子的书童,或者等萧思衡有了儿女,可以做儿女的伴读。

或许不能大富大贵,至少能保证未来衣食无忧,这就已经足够了。

如果有人对金毅说,金世遗未来能成为震古烁今的武道大宗师,金毅只会觉得对方是个脑有贵恙的疯子。

金世遗想了想,背诵道:“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

这是孟子和梁惠王的对答,孟子借此阐述自己的思想,包括仁厚爱民、尊老爱幼、普及教育、劝课农桑,甚至还有节制捕捞,需要设立禁渔期。

金世遗小小年纪,那些大道理他肯定不明白,记忆力却非常不错。

“你懂多少?”

“一点点。”

“你喜欢《孟子》吗?”

“不是很喜欢。”

“为什么?”

“我觉得不够有趣。”

金毅捏了把汗,心说儿子你可千万别胡说,“四书五经”的理念已经在文人中流传,科举也是从此出题。

金世遗表示不喜欢《孟子》,原因是不够有趣,吓得他差点心肌梗。

萧思衡道:“你喜欢哪本书?”

“我喜欢《庄子》。”

“为什么?”

“有趣,好玩,特别好玩。”

“背一遍《逍遥游》。”

“我觉得《庄子》是不能背的,应该用讲故事的方式讲出来……”

萧思衡哑然失笑。

《庄子》和《孟子》孰高孰低,谁也评价不出来,但对小孩子而言,能变成大鸟的鱼,八千岁的大树,显然比仁义道德有趣,孩子喜欢听故事。

和七岁的孩子说仁义道德,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他未必能记得住。

和他说有一种几千里的大鱼,能变成几千里的大鸟,一掠数万里,他多半能记住,谁不喜欢鹏程万里呢?

这也符合金世遗的性格。

金世遗并非板板正正的侠客,而是颇为狂傲的奇侠,带着点邪气,有些类似于杨过,又有些像是黄药师。

就算他到了七八十岁,最喜欢的肯定也是《庄子》,只不过那个时候,对逍遥游的理解,将会化为真实。

“好孩子,真聪明,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好孩子,我和媳妇儿吵架,被媳妇赶出马车,恰好就遇到了你,说明咱们两个有缘,你要不要拜我为师?”

金毅的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

拜师!

这是何等天方夜谭的福缘。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拜师就相当于认干爹,不是吕布那种干爹,是能当成亲爹的干爹。

天地君亲师!

师父的地位,不亚于父亲。

虽然不知萧思衡的能力,但萧思衡展露出来的本事,已经足够震撼,拜入这等人物门下,必然顺风顺水。

金世遗看了萧思衡一眼:“你能教我什么东西?读书识字么?”

“刚才我带着你飞,好玩么?”

“好玩!”

“想不想学?”

“只能带着我飞?”

“还能一拳打死老虎!”

萧思衡让车夫停车,在路边拿了一大块冰雪,还有三四块大青石。

“小子,看好了!”

萧思衡右手捏成龙爪,三根手指轻轻一抓,石头上多出三个小洞,左手轻飘飘拍下,石头顿时碎成粉末。

连出三掌,击碎三块大青石。

双手捧着冰雪,真气运转,冰雪肉眼可见的融化,随着真气流转,清澈的水流在半空旋转,变为酒杯形状,散发出腾腾白雾,竟被真气煮开了。

“喝点热水,暖暖身子!”

“这……这……你是神仙么?”

“想不想学神仙的手段?”

“想!”

“那你应该做什么?”

“徒儿拜见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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