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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行走于戈壁,殷红绫进帐篷

戈壁的主要特产就是秘炼金属和药材。

因为环境特殊、人口稀薄的缘故,戈壁有大量的药材出产,而且都是高价值的药材。

秘炼金属也是戈壁的特产。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珍贵的果子、沙虫等等,但这些交易的规模不大。

而戈壁需要的主要就是粮食、布匹等等。

虽然路途遥远,运送艰难,但互通有无,总归是一件互利互惠的事情。

但是,元法宗的盘剥令人骇人听闻。

戈壁带出来的特产,售价相当的低廉,只有正常市面价格的十分之一,而且还需要缴纳各种税费。

元法宗通过控制贸易据点,持续的盘剥戈壁人,赚的盆满钵满。

殷红绫说:“商队的粮食,来回的路途上就要消耗五分之一。我们有五十辆车,其中45辆车都装着粮食。此番前往星海绿洲,单程的路途就要消耗大概五车粮食,下次启程同样需要备足五车。如此一来,能够在绿洲出售的粮食就只有35车。

戈壁虽然缺粮,但粮食卖不起价,几乎是没有利润。

有两车装着布匹、必要的生活物件等等,这个稍微有点利润。提纯的浓酒、大魏特产、丹药等等,这才是商队出行的利润。”

方锦年问:“既然粮食又重又不赚钱,为何要运那么多?”

殷红绫:“因为粮食少了就要饿死人。人少了,可以采集的资源就更少,用来交易的资源也就变少,于是就进入恶性循环。只要进入恶行循环,部落就会消亡,或者被吞并。”

“部落?”方锦年问。

殷红绫就详细的讲解了星海绿洲的社会环境。

除了那几个超大型绿洲比较繁华以外,绝大多数都是零零散散的小绿洲。

这些小绿洲的面积大概就是白江县城那么大,走出绿洲就是戈壁。

绿洲与绿洲之间隔着距离。

近的绿洲,就只有几公里;远的话,有的距离几十上百公里。

距离相近的几个绿洲合起来,就是一个部落。

部落要想办法维持生存,就需要从外面去交易粮食和物资。

走沙商队,其实就是走沙部落自己建立的。

他们存在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给自己的部落购买粮食和物资,保证部落人员的生活。

除此之外,部落还需要保护自己。

星海绿洲盗匪横行,活不下去的人就会四处劫掠。

他们不仅抢劫物资,还会抢劫人口进行贩卖。

可以将一个部落理解为一个小国家,他们自己完成内部生产、对外贸易、军队自卫等等一系列的事情。

殷红绫所在的部落有五个小绿洲,共计三千余人。

他们部落共有三支商队,差不多每支商队要负责养活一千余人口。

当然,粮食不是百分百外运,当地绿洲会种植沙枣、地薯等等,但外贸的粮食占据了主要,大概有六成需要从外面运。

每年,商队要往返四次。

方锦年这才知道,戈壁商队其实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人,而是“国家外贸团”。

金钱不是他们首要的考量因素,如何养活部落才是首要考量。

“你们部落有多少武尊?”方锦年问。

这事也不是什么秘密,殷红绫回答道:“接近三十人。”

方锦年咂舌。

三千人的部落,竟然就有接近三十位武尊,这武尊的比例真的吓人。

殷红绫有些感伤的说:“在戈壁,弱者是活不下去的。出生在戈壁的人,从几岁起就要干活。年幼时就在绿洲内种植,到了十一二岁就要学手艺,到了十五六岁就要去戈壁,找沙虫、找猎物、找矿石。有八成以上的人根本就活不到成年。”

因为常年跑商,殷红绫对大魏社会有一定了解,说:“在戈壁,没有你们大魏那样的普通人。普通人是活不下去的。”

方锦年这才明白,武道高手占据那么大的比例,主要是环境恶劣,淘汰率极高。

这一路上,方锦年都在跟殷红绫聊天,了解戈壁的情况。

聊着聊着,方锦年忽然问道:“你有没有做过悍匪?”

殷红绫:“你觉得呢?”

方锦年:“做过。”

殷红绫摇头:“没有。”

方锦年很意外。

殷红绫说:“我们是商队,不是职业土匪。即便是抢劫财货,也是顺手而为,不是专门打家劫舍。所以,当悍匪也是需要运气了。遇到了就捞一票,但我跑商三年,没遇到过那样的机会。”

殷红绫补充道:“事实上,那样的好运气并不多。黄坎跑商快十年了,只遇到一次。当然,遇到了就肯定会下手。即便我不动手,别人也会动手。”

这倒是实话。

方锦年:“所以,我们这个商队肯定会遇到悍匪,对吧?”

殷红绫点头。

一般来说,商队规模都是五十人至七十人左右。

目前这支商队只有二十多人,属于肥羊类型。

遭遇抢劫是可以预料的事情。

这也是殷红绫拉拢方锦年的原因。

就这样走了一天,夕阳映照着大地,将戈壁染得血红。

殷红绫说:“前边再走两里路,我们扎营。”

这段商路来回跑了十几趟,殷红绫早已经熟悉。

到了地点,商队就开始扎营。

众人将骆驼围起来,然后生火、造饭、吃东西、喂牲口,商队的人开始忙碌。

因为柴火有限,要省着用。

整个商队就只有一个火堆,主要是给大家做一口热粥,消解疲劳。

夜里的戈壁是很冷的,哪怕是盛夏,夜里也很凉。

但夜里并不生火取暖。

原因还是柴火有限,必须要非常节省。

方锦年从麟驹上取下帐篷,选了个地方扎营,然后就看着商队的人忙碌。

夜幕降临时,戈壁气温骤降。

殷红绫亲自给方锦年端来了食物,有肉干、有粥。

也不知道是什么肉干,很是难吃,带着一股奇怪的腥臭味,至于粥,同样的难以下咽。

方锦年吃了两口,直接就丢了。

正当他转身去拿自己的食物时,却忽然发现商队的人都盯着自己,眼神里有怒火。

殷红绫立即意识到了什么,连忙说:“林公子不是戈壁人,你们别那么矫情。”

方锦年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做错了什么,好奇的看向殷红绫。

殷红绫解释道:“在戈壁,食物是珍贵的东西。任何时候,戈壁人都不会糟践食物。丢弃朋友送来的食物,是翻脸的意思,并且是最高程度的羞辱。”

原来如此。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闻。

不同的环境,确实是会诞生不同的风俗习惯。

方锦年好奇的说:“他们常年跑商,应该明白风俗不同吧?为何大惊小怪?”

殷红绫:“之前有个商队遭了意外,这是新组建的商队。除了几名老手以外,其余都是第一次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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