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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割…蛋…蛋?

现实。

酒店。

洛璃和李曼已经在酒店安顿下来,稍作歇息后,她俩便马不停蹄的出门了。

出门之前,洛璃开启了直播,翘首以盼的古人们好像蝗虫冲进了苞米地一样,直播间瞬间就挤满了人。

“哈喽!大家好!”洛璃的声音透过屏幕,带着一丝兴奋与期待。

“经过漫长的车程,我们终于到长安城了,准备先搞点东西吃吃,垫一垫肚子,然后晚上在大唐不夜城大吃一顿!”

大唐不夜城?

听到这几个字,唐朝盛世的古人全都来了兴趣,在他们那个时代,长安是无数人心向往之的圣地,是他们梦寐以求却难以触及的地方。

而今,却能够一窥千年后的长安,这怎能不让他们感到激动?

而居住在长安的人,则是对“不夜城”这三个字更感兴趣,长安城内是有宵禁的,只有在上元节等几个少数节日,才会解除宵禁。

那时的长安,灯火辉煌,歌声、舞步和酒香会交织成一幅动人的画卷,他们倒还真想看看,彼时的长安和后世这所谓的“不夜城”究竟孰优孰劣。

贞观年间的皇宫中。

李世民冲着太监吩咐道:“去,速速派人将各位文武大臣请至宫中,朕要设宴,与他们共赏千年后的长安。”

见太监领命走出了大殿,魏征心里暗暗嘀咕:“屁的共赏后世长安,陛下就是想借着这个机会从大臣们手中敲钱。”

刚才李世民已经暗示,不,几乎是明示他和长孙无忌,希望他们能带头为研发项目筹款。

这纯纯是得罪人不讨好的活,他们两个哪肯干,果断装傻充愣,气的李世民晾了他们两个近两个时辰

现在看来,李世民似乎是决定亲自出马了,以宴会为名,行筹款之实。

“陛下,既是盛大的宴会,臣想先行回府准备一番。”长孙无忌一边说,一边行礼,试图找个借口脱身。

“陛下,臣也需准备。”魏征也随声附和,行礼说道。

“准备?何需如此大费周章?不过是一顿饭而已。”李世民挥手,直接拒绝了他们的请求。

开什么玩笑,他就是为了这点醋,才包的饺子,若是让他俩回去,这客不是白请了吗?

“可臣……”

“好了,臣什么臣,朕已经通知观音婢过来了,你们兄妹也好久没见了吧。”李世民直接打断了长孙无忌的施法,并且给出了一个他拒绝不了的借口。

“那臣……”

魏征刚想再说什么,同样被李世民及时打断:“朕已命承乾前来,朕一直有意让他拜你为师,今日正好让你们师徒二人提前培养感情。玄成,此刻你怎能缺席?”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殿内的宁静,几道身影陆续进入大殿。

分别是房玄龄,杜如晦、程咬金以及秦琼。

魏征:“……”

长孙无忌:“……”

他俩是真没想到,陛下竟然还提前将这几位请来了,看来陛下是铁了心要利用他们的威望,来影响其他文武百官了。

试想一下,文武百官到场的时候,看到他们这些平日里最后登场的大人物竟然已经就坐了,会不会联想到他们在密谋什么?

如果此时,李世民再提出筹款的事宜,并且透露尉迟敬德已经慷慨解囊,其他人又会怎么想?

只会想这群狗东西怎么不去死啊!

唉,看来是躲不过喽!

在天幕的另一端,洛璃已经抵达了品尝美食的小店。

只见此刻即将吃到美食的她,肉眼可见的兴奋了起来,一双大眼睛中闪烁着对美食的“贪婪”,紧紧地盯着柜台里的食物,不时地吞咽着口水。

“各位肯定很好奇我们吃的是什么对不对?先卖个关子,不直接告诉你们,但可以透露一点,它有点像汉堡包!”洛璃调皮地说道。

“什么包?长安有什么出名的包子吗?”

天幕这头“鼻青脸肿”的朱元璋一脸困惑,转头看向朱标寻求答案。

朱标看见朱元璋的大花脸,强忍着笑意回道:“父皇,儿臣也不知道,但想必是包子的一种。”

“算了,继续看下去吧。”看见自己的好大儿一点也不心疼自己,朱元璋灰心地说道。

此时,李曼接过话茬,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什么像汉堡包,那明明是他们抄袭咱们的肉夹馍,很多很多年前一个外国厨师千里迢迢来到了长安,不经意间吃到了肉夹馍,自此心中便有了光,立志要让家乡的人吃到这样的美味,于是他回到家乡后连夜发明了汉堡。”

洛璃知道她直播间的观众大多是历史爱好者,担心他们会真的相信李曼的鬼话,于是赶紧澄清:“大家别信啊!这是她自己胡编的,算是新生代野史,大家听个乐就得了!”

“怎么就是胡编的了,你听这名字,‘汉’堡包,这个‘汉’字,这还不足以说明它的发源地吗?”李曼还在胡诌。

这时,她们两个点的肉夹馍刚好做好了,大妈端着餐盘走了过来,细心地将各个小料是什么一一指了出来。

“咦,怎么没有青椒和卤蛋呢?我以前吃的肉夹馍都是有这两样的啊。”洛璃看着这略显“朴素”的肉夹馍,发出了灵魂之问。

大妈似乎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疑问,不假思索地回道:“秦始皇当年规定过,长安的肉夹馍不能加青椒,更不能加卤蛋。”

“???”

天幕前的嬴政一脸问号。

他还下过这样的命令呢?

洛璃则有些无奈:“好……好吧。”

倒是另一桌的大爷给出了解释:“孩子,肉夹馍加青椒多半是因为肉汁做得不够好,吃起来发腻,或者是肉不够新鲜,需要加重料来掩盖那股邪味。”

“当然了,也不排除这东西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做法,只要合个人口味,就不用听别人多说什么。”

“放你娘的屁!”

突然,后厨的店长大爷走了出来,边走边念叨着:“老刘头你就会放这些没味的屁,上次老子说学学外边,往肉夹馍中加点青椒,你特么的堵老子门口骂了半个小时,你现在在孩子们面前装上好人了是吧。”

听到这话,老刘头一时语塞,最后只能嘟囔着:“我那不是为你好吗,反正你不能加青椒!你媳妇说了,这可是秦始皇当年规定过的。”

“可拉倒吧,那时候哪有肉夹馍啊,有口肉吃就不错了。”

秦朝。

嬴政听到这话,顿时就不开心了。

他是没说过这话,可也不能说他大秦没有肉夹馍啊,这吃食西周时期就有,不就是馍馍夹肉嘛,他大秦如何会没有?

不仅有,而且想放什么就放什么,还能加鸡子!

这时,洛璃将手机竖放在纸巾盒旁,这角度刚好能将她整个人都放下。

只见她拿起一个大约手掌大小的肉夹馍,先对着镜头显摆了一下。

通过手机镜头,古人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那馍皮上金黄微焦和肉馅中的油润光泽。

随即,洛璃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力道之大,直接将那清秀淡雅的五官扭曲在了一起。

嬴政:“……”

至于吗,一个肉夹馍而已。

刚想到这,只听“咔呲!”一声脆响,洛璃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仿佛发现了什么宝藏一般,大口大口的咀嚼后,用力的咽了下去,发出满意的感慨。

“这才是优质肉夹馍啊,看这馍皮,虎背,铁圈,菊花芯。再看这肉,肥瘦比例正好,既保留了瘦肉爽口的纤维感,又没有因为过量肥肉带来的油腻,堪称完美。”

洛璃的描述和她的神情,将这份满足和幸福传递给了每一个古人。

隔着天幕,他们仿佛也感受到了那股醇厚的香气,那股带着几分炭火的焦香。感受到了那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腊汁肉的柔软。

“我透!好次!真的好次!”李曼没有洛璃那么多形容词,评价的简单且直接。

这可给店主大爷听高兴了,神气地吹道:“那你看,你就吃吧,指定一吃一个不吱声,想当年秦始皇吃的都是我老祖宗做的肉夹馍,那吃起来根本停不下来,连批奏折的时候,都得边吃边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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