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使得骑士们开始焦躁了起来。
“如果上帝真的看得见的话,愿他发出一道响雷将这位误闯进军营的傲慢旅客劈死。”一位中年骑士拿着毛刷一边梳理着自己的战马,一边对着身旁的同伴说道。
中年骑士皮肤略显黝黑,他有着一头很好看的棕褐色头发,只是鬓角旁夹杂了很多白发。
“小点声,艾瑞克,你这是将我们的性命放在火上炙烤。可别让他听见,博蒙特领主什么都知道。”
他的同伴连忙对着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小声点。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难道不知道这该死的锁子甲已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了吗?这个家伙倒是很享受一件可笑的蓝色短衬衫带来的轻松。”
“艾瑞克,你要再这样的话,我得离你远点了。你这人不听劝。”
同伴牵着缰绳,拉着战马往旁边走了走,和艾瑞克骑士拉开了一点距离。
“我就不明白了,我是个骑士,他也是个骑士。凭什么他可以在战场上为所欲为,而我甚至连说两句都不行。这不成跪着要饭的了吗?而且我是国王的骑士,又不是他的骑士。”
“你要这么说,那普通骑士还真就跪着要饭的,多少人想跪还没这门子呢。他是国王的宠臣。
他的父亲是伟大的伊夫里子爵,母亲是诺曼底默朗伯爵领的女继承人,他还是国王的三代表亲,他未来既是伯爵又是子爵。
在这名为英格兰的鬼岛还有数不清的土地与庄园。他睿智又机敏,总能够轻而易举地谋到好处。
而你艾瑞克,你只是伟大的威廉公爵从诺曼底舶来的廉价士兵,不过是通过区区数十场以命相搏的残酷战争,得到了六海德的土地,成为了一名不值一提的普通骑士而已。
说好听点是这样的,不好听的话,你就是个大号的佃农,就是跪着要饭的。”同伴撇了撇嘴。
“我当初在约克与丹麦人鏖战了三个月,没有援军没有粮草,渴了喝露水,饿了吃蚂蚱,一百人的小队,最后就剩下了十个人。我为威廉公爵流过血,为威廉公爵负过伤。”艾瑞克不满地嘀咕道。
“说实话,国王不在意这些,有一个好家世比起个人勇武要重要得多,国王心中前者比起后者重要得多。这年头,男人最大的成就就是和国王沾亲带故。”
“……”
……
博蒙特在营地最后侧。
他的身旁是一个身形与博蒙特相近的骑士,其装备精良,战马披挂上的纹章正是代表博蒙特本人的纹章。
此人是博蒙特的近卫骑士,他此刻身上穿的正是博蒙特的盔甲。
对方与博蒙特身上潦草的旅者装扮相比,对方倒更像是主人,而博蒙特更像是个路过战场的游客。
这正是博蒙特所要达到的效果。
在这位骑士身后不远处,也有一个装备精良的骑士,对方身上穿着的是国王的盔甲,战马披挂上纹着的是国王的纹章。
“你打算什么时候换上盔甲,博蒙特表亲。”
“休。”
即便临近四点阳光依旧耀眼,博蒙特面容俊俏,肤色很白,在阳光的映衬下,看起来竟然有些晃眼。
切斯特的休格外地讨厌他这副小白脸的样子,因为这一点也不像是骑士。
博蒙特目光微眯,看着休,他也不是很喜欢这个表亲。
“你应该守好你的阵地,休。”
“我的兵让我问问,你什么时候打算换上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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