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送走了拉葫芦丝的老大爷,徐金鳞和林冰清坐在录音棚外,听着已经基本上完成的彩云之南。
一段葫芦丝的声音开头,仿佛一下就将人的思绪拉到了云州,而紧接着林冰清的吟唱,开始把人的视角带到云州的各个地方。
整首歌唱完4分钟不到,但听着却给人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你怎么想到,用葫芦丝作为前奏的呢?”
听完歌的林冰清,看向徐金鳞的眼神明显变得不同了。
如果说之前,她是惊讶于徐金鳞不知道什么时候学的音乐,以及信手拈来的创作才华。
那么现在,她是真有些看不懂眼前的男人了。
面对女人的疑问,徐金鳞自然不可能实话实说,只见他撩了撩头发,侧过头对女人神秘的一笑。
“保密。”
这一幕看的一旁的助理,血压飙升。
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徐金鳞只是一个江郎才尽的软饭男,没想到还是一個油腻的软饭男。
不过有时候,油腻也并非是完全的贬义词,例如此刻的林冰清,就被徐金鳞的一句保密整的哑口无言,但同时心里的好奇心又更加深了几分。
作为娱乐圈当红天后,她见多了在她面前表演风度翩翩的男人。
甚至之前的徐金鳞,也会尽可能的在林冰清面前展现自己最好的一面,哪会像现在,猝不及防的油她一脸。
歌曲录完,剩下的工作,就只需要交给公司进行后期处理,以及宣传发行。
但录完歌的两人,都没有急着离开。
徐金鳞来蹭录音棚的目的还没有达成,当然不可能走,而林冰清则是坐在了录音棚外,她要亲自帮徐金鳞录音。
比起彩云之南,徐金鳞后边的这一首去大理其实更让林冰清惊讶。
至少徐金鳞在车上的弹唱,深深吸引了她,作为歌手,她当然也比普通的听众更容易沉浸到歌曲的氛围之中。
而更让林冰清感兴趣的,是徐金鳞口中所说的民谣,这一种介于民歌与流行音乐之间的风格,极有可能给华语乐坛带来不小的冲击。
黄博的店里不缺吉他,徐金鳞随便挑了一把,然后便进了录音棚里。
坐上椅子,拉低话筒,徐金鳞开始酝酿心中的情绪。
虽然穿越之前的他,生活并不苦闷,也没有什么喜欢的人,但这个世界的徐金麟,却很符合这首歌的意境。
简单回忆了一下后,徐金鳞开始拨动吉他。
窗外站着的林冰清、黄博以及助理,很快就被徐金鳞的歌声吸引。
比起在车上的弹唱,此刻虽然少了一些氛围感,但徐金鳞的状态,却要好得多。
一首歌唱完,徐金鳞站起身,长舒了一口气。
情感浓烈的人,虽然唱起歌来可以让听众感同身受,但也容易让自己沉溺其中。
走出录音棚,徐金鳞突然发现,窗外三人正盯着自己,而此时他的脑海中也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林冰清对您的好感度提升了一点,当前好感度负197%,恭喜您获得了一点自由属性,请自行选择使用方向。”
听到这个声音,徐金鳞下意识的抬头看向了林冰清,而女人的目光正好与他对在了一起。
这一次,林冰清没有给他一个白眼,而是笑着点了点头。
“俺滴个乖乖,兄弟,你咋唱歌也这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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