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让你出去?”
“好,那么我出门了。”
“是,路上小心哎?”
趁岛田没有反应过来,我迅速夺门而出,一连跳下楼梯,强忍着脚掌的疼痛飞奔到街上。
薇的叮嘱没有错,岛田林林确实不聪明。不过薇可能也没有想到,她竟会愚钝到这种地步,稍微拐几个弯就被忽悠住了。
“薇”她会在哪里?是那间满是机关的小屋,还是其他地方?眼下的选择也不多,只能一个个排除了。
我冲过马路,笔直地跑向白天造访过的住宅。可是破碎的窗户里一片漆黑,看不出有人的样子。我在门口仔细聆听,也没有捕捉到任何打斗声。
不是这里吗?还是说已经结束了?
不安涌上双腿,让我迟迟未能翻进屋子里。在我犹豫时,我的余光捕捉到了某只小动物。
体型很我一开始以为是流浪狗。定眼一看,它土黄色的毛皮上遍布着大小不一的黑斑。不是斑点狗,斑点狗可没有这种配色,我似乎在电视里见过这种犬类
鬣狗。
神经在一瞬间绷紧,在意识到情况不对的一刻,我竭尽全力扭动起身躯。
飞扑而至的鬣狗在空中不断膨胀身体。毛皮破裂,从中裸露出赤红色的枯骨与筋肉,尖锐的犬齿也化作蜡黄而巨大的獠牙,腐臭扑面而来。
“哦?”食尸鬼扑了个空,扭头看向我,“你反应还挺快的嘛,霍菲克斯。”
刚刚的动作让我浑身作痛,但我还是挺直腰杆,回击道:“任谁在街上看到鬣狗都会觉得不对劲,是你的伪装太拙劣了。”
“没有办法呀。我是从阿拉伯神话中诞生的怪物,你总不能期望阿拉伯的沙漠里出现贵宾犬吧?”
我曾在老家看过一本封面陈旧的阿拉伯故事集,里面有提到过食尸鬼这种生物。
它们大多居住在沙漠,能够化身为动物。它们会劫掠坟墓,以死者尸体的血肉为食,也有小部分将旅人诱至沙漠荒地中杀害并吞食。
大多数的食尸鬼正如其名,以尸体为食,因此它们化身的动物也具有同样的特质,那就是鬣狗。成群结队蚕食着动物尸体的鬣狗正如食尸鬼一样,又或者说食尸鬼的原型就是鬣狗。
它真的和神话中的描述一模一样。
“啊,不要误会哦,我这只食尸鬼没什么同伴,而且也有半只脚踏入人类的文明啦。我还是挺喜欢人类的食物的。”
“薇呢?”
“福尔摩斯?”它发出类似犬类动物的扑哧声,张大了交错着犬牙的嘴巴,“我以为你们是一起来找我的,没想到只有你一个人?呵呵呵,你的胆子未免也太大了吧,霍菲克斯。”
薇不在?不可能啊,我耽误那么长的时间都赶到了,薇不可能还没到。她一定在这里,或许是没有看见食尸鬼的身影,因此一直潜伏在某处。
“行了,我等老半天也腻了,福尔摩斯总要来的。在这之前,我先吃点开胃菜没问题吧?霍菲克斯,我正好对你体内的东西很好奇,能不能借我看一下呢?”
它伸出枯长的手臂,缓缓走向我。我就这样站在原地,一步也没有后退。因为我看到了。
一束细长的红外线激光从远处射来,直直停留在食尸鬼的后脑上。光束仿佛是固定住的钢琴线,没有一丝抖动。
它还没有注意到。
“哼,你倒是意外地镇定啊,怎么了,不怕我吗?”
食尸鬼驻足停留在我的面前,朝我眯起眼睛。
是时候了。
“你说你有半只脚踏入了人类文明?”
“嗯?”它一时不明白我的用意,就在这时
嘭!
子弹没入它的脑中,炸裂出一片黑红色的液体。
“到底是半只脚啊,人类的文明可不是只有餐饮文化,食尸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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