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汤听得心烦,便摆了摆手,廷尉卒将二人便拖到了门外。
惨叫声逐渐小了下去,跪在堂中的人,除了樊千秋轻松惬意之外,其余多数人都面露惊悚震慑,极其恐慌。
樊千秋对张汤多了几分敬佩,这样的诱供如果发生在后世,定是不合法的,甚至还要受到惩治。
可放到此时的大汉,张汤能做到不胡乱刑讯逼供进而屈打成招,他就已算一个有本事的干吏了。
樊千秋想起了《史记》上记载的一件关于张汤的逸闻趣事。
张汤年幼时,张父为长安丞,一次外出,令张汤守护家舍。
张父回来时,发现家中的束脩被老鼠偷吃,勃然大怒,鞭笞了张汤。
受罚的张汤掘开了老鼠洞,抓住了偷肉的老鼠,在鼠穴中找到了剩余的束脩。
而后,他立刻模仿府衙传布文书,招来伙伴,将老鼠和剩余束脩摆在一起,直接开始升堂审案。
最终,张汤按照汉律给此鼠定了盗窃罪,写完爰书后,当堂对此鼠施以磔刑。
张父得知此事之后,大惊失色,取来张汤所写的布告和爰书,竟与办案多年的老吏所写的文书并无二致。
从此之后,张父便让张汤学写治狱断案的文书。
过去,樊千秋看到这个故事之时,总以为这是后人附会上去的,但今日看到张汤办案的手腕,不再有疑。
古人从不比后人愚蠢,只是见识少了一些,缺了些经验而已。
于是,樊千秋在敬佩之余又多了一些警惕,决不能轻看古人。
“来,接着审案!郑显,你来答话!”张汤又看了看陈情诉书,便指向了堂中的一個大汉喊道。
“诺!”郑显是住在大昌里闾门边的一家上户,在乡市设肆杀猪卖肉为生,乡梓们称其为郑屠。
郑屠曾经在乡市里以次充好,公然出售病死的猪肉,被巡市的樊千秋捉住,被义纵判一年司寇。
莫看此人横长了一身的肥肉,也有一把络腮的髭须,与张汤竟有几分相似,可现在却满脸惊慌。
“郑显,十一月初三晨间,你在何处?”张汤问道。
“小人起来便溺,听到院外有嘈杂,便开门张望,见到几十个永社子弟,正在胡乱砍杀乡梓们。”
“当时是何时辰?”张汤问道。
“杀声起来的时候,是卯正过半刻。”郑显斩钉截铁道。
“你如何记得这么清楚,难不成家中有滴漏不成?”张汤逼问道。
“小人起来便溺时,特意看了看天色,正是卯正时分,恰好还听到了梆子声,正是卯正时分无疑。”
“你当真看过天色?”张汤忽然笑了一笑。
“正、正是……”郑显不明所以,继续道,“小人每日卯正便要起身去屠猪,看天色不会有差池。”
“何平,查一查,那日是什么天气!”张汤指着左边的那个廷尉史何平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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