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
“早上好。”百羊秀迷迷糊糊地回应,她睁开眼,发现林庭盘腿坐在床边的地面,撑着脸颊看她的睡靥,“你醒得好早。”
“洗漱一下吧,可以吃早饭了。”林庭的生物钟已经适应了,每晚用蛰眠灵术,只需要睡三四小时,每到凌晨都会自然醒转。
他已经练过腿功,沐浴洗漱,把杂务收拾妥当。
“被窝外面冷飕飕的。不想起床。”
“那我把饭端过来?”
“不,我要你抱我起来。”百羊秀笑嘻嘻地张开双臂。
林庭用被窝把她裹成一条毛毛虫,她笑着,象征性地挣扎了两下。他一手托住后背,一手绕过膝弯,轻巧地把百羊秀整个儿抱起。
女孩的身体轻盈得很,在他怀里蜷缩,像一个身体过于高挑成熟的婴儿。她原本促狭戏谑的神情,在他们无言的沉默中,一点点软化,连呼吸都略微颤抖。
“冷吗?”林庭会错了意。
百羊秀摇摇头,小声说:“好了,放我下来吧。”
她穿着睡衣拖鞋迈步进入洗漱间,牙刷卷起丰富的泡沐,把嘴唇周围都染得白生生的,故意跑到林庭身边,亲了亲他的脸颊,留下一個牙膏沫的印子。
“你好幼稚啊。”
“嘻嘻。”
洗漱收拾后,二人坐在桌旁分享早餐。
“富姐,待会儿你怎么回学校?”
“不回了,我要和你在一块儿。”百羊秀眨眨眼,“最重要的省赛都打完了,没什么别的要紧事。接下来这段时间可以放松休息咯。”
“继续留在这里,你爸妈不会担心吗?”
“不会。”她耸耸肩,“他们才不管我呢。”
林庭此前从未听闻她的过往,“你父母不关心你?”
“那两个人就像破掉的机器,有些功能已经丧失掉了,比如怎样去爱人的能力,怎样处理家庭的矛盾。”
“秀秀,别难过。”
“习惯了。”她确实没有半点悲伤,“我不会像他们那样自怨自艾的。就算没人爱我,难道我就不能去爱人吗?”
林庭不说话。百羊秀填饱肚子,“我去换衣服啦,今天出去玩吗?”
“好啊。”
她身上穿的依旧是林庭的衣服,因为喜欢,所以这么穿。
对于青山这座城市,他们都很熟悉,也都不怎么熟悉,林庭在许多地方打过短工,但很少去繁华的商务区,百羊秀则是相反。因此,这城市都有一片角落对他们而言是陌生的。
百羊秀亦步亦趋,林庭带她去哪儿都行。
往事历历在目,每到一处熟悉的地方,他会说自己曾在这里做工。
在父母离去后,借宿亲戚家中的那段日子,林庭就常常靠打零工赚钱,当然,他的主要目的是接近那些未契约的驯化御兽,搜集它们体内的灵符。
青山的每条街道都留下过他奔走的足印,而那时候的百羊秀住在城堡一样的宅邸里,偶尔出现在高档酒店的宴会厅,俯瞰脚下城市的车流人潮。
二人在市政区大广场闲逛时,路过一架钢琴,百羊秀忽然驻足,摘下手套塞进林庭的口袋里,走上前轻轻按键试音,随后端坐在钢琴凳上。她的手指修长纤细,轻盈的音符从指尖流出。
[未闻花名?]
冬日里漫游的人群都聚集过来,安静聆听。年轻的男女举起手机摄录,不时有人发出感叹,百羊秀在演奏时像是在熠熠生辉。
一曲结束,掌声响起。
“再来一首吧!”“是呀。好听。”
百羊秀起身,抓住林庭的手,像是逃跑一样飞奔离开现场,把挽留的人群抛在身后。她发出畅快的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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