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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皮子;交易(1w

落在地上发出闷响。

同时,箱子里发出哐啷哐啷的金属撞击声。

不用朱传仁吩咐,孔老二带着几个兄弟过来,挨个打开箱子一一检查。

朱传仁抱着肩凝视兄弟们的动作,余光一直扫着姓胡的汉子,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批枪虽然都是二手货,但平常保养的很好,而且正式服役时间不长,看着还很新。

趁着兄弟们验枪,姓胡的汉子走上前问道:

“朱三少爷很懂枪啊,一般人可不知道莫辛甘纳,能说出毛瑟98就不错了。”

“呵呵,还行,多少研究过。”

“不瞒你说,我也喜欢,这莫辛甘纳有效射击距离达800米以上,射击精度很高,最关键的是非常容易生产,皮实耐用,这一点在战争中是非常重要的。”

朱传仁侧目相看:

“没想到胡先生对枪械也有研究?”

“呵呵,虽然我不是专门做军火生意的,但平日跟枪接触的机会太多了,没事儿也琢磨。”

朱传仁微微点头,姓胡的没说错,那年八国王八蛋入侵华夏。

当时老毛子分兵两路,一路和其他七国同步行动,进攻中原;

当时老毛子使用的武器中便有莫辛纳甘,但原因也说过,当时因为工业水还很低,并不能生产足够的莫辛纳甘配备给部队,所以当时老毛子的武器实际上是大杂烩。

4年后为争夺东北的控制权,毛子跟霓虹干起来了。

此时的毛子拥有了更多的莫辛纳甘,但依然不够。

此时莫辛纳甘的对手是霓虹的三十年式步枪,这款枪因为保险装置像钩子,故而又称金钩步枪。

而且这款枪使用的是6.5毫米子弹,仿制的德国毛瑟,最大的缺点就是可靠性不好。

这个致命缺陷在这场战争中充分暴露出来,给本子带来很大伤亡。

东北气候干燥,多风多沙,冬天又是严寒,金钩步枪经常因为泥沙刮入枪中造成卡壳而无法使用,枪械保养成为最大的问题。

战争结果放在一边,三十式步枪在和莫辛纳甘的对阵中几乎是完败。

此事催生了本子对金钩步枪的改装,成就了后来著名的三八大盖。

正是因为清楚莫辛纳甘的优缺点,朱传仁和姓胡的才对这把枪情有独钟。

这时,孔老二拿着一把莫辛甘纳过来,上面的枪油还没擦干净。

“三少爷,枪没问题。”

朱传仁接过来,手法干净娴熟的拉动枪栓,往枪膛内看了看,隐约能看到膛线,至少证明这不是用废的莫辛纳甘就够了。

“能试试枪吗?”

姓胡的二话不说:

“当然!”

立马有兄弟送来子弹,子弹是装在卡尺里的,能直接按进弹匣。

咔哒咔哒几声脆响,拉动枪栓,子弹入膛,孔老二快速跑到一边,找了块大石头往天上扔。

砰!

朱传仁几乎没有瞄准,举枪就射。

啪嚓,石块粉碎,姓胡的看傻了,一边鼓掌一边道:

“三少爷好枪法。”

“见笑,这枪真不错,枪声清脆,设计精度远超伯丹。”

“那是,毕竟是老毛子的主战步枪。”老胡也不知道怎么了,与有荣焉的说,搞得这枪是他自己生产的一样。

“没问题了,付款吧。”

朱传仁把枪扔给兄弟,冲孔老二说。

孔老二点头,拍

拍手,一名兄弟抱着木箱走过来,放在地上打开,方向倒转,让姓胡的见见金光。

“哈哈哈朱三少爷爽快,我就喜欢和你做生意。”

“多谢了胡先生”

“诶叫我老胡就行,我跟元璋关系很好,他在心中对你大力推崇,今日一见,我信了。”

“呵呵,抬举了,老胡,我多问一嘴,除了莫辛纳甘,你还能弄到更大的东西吗?”

他说的有些含糊,不过老胡听懂了:

“机枪吗?这个有些困难,我可以试试看,没法给你保证。”

“行,有你这话就够了,我也不打仗,只想弄一挺自保。”

他曾经跟何太生说自己胆小,这话真不是谦虚,他是真的怕死,因为他死过一次了,不想再死一次。

他也不知道自己再死一次,还有没有那么好的运气能够穿越。

所以,他不介意给自己多加几层保护。

谁要是敢对自己不利,直接拿机枪突突了,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我明白你意思,不过机枪价格不便宜,而且成色不会太好。”

“我知道,您尽管想办法,只要还能正常击发子弹就行。”

“我试试看。”

完成交易后,老胡先行离去,约好了传信方式,以后就不用通过夏元璋中转了。

这个老胡也是妙人,为人爽利,身上带着一股豪气,很像古代的江湖侠客。

就是这衣品差了点,朱传仁很佩服对方的穿衣风格。

拿了枪,朱传仁直接带着兄弟进山换装,退下来的伯丹也不能扔了,被他送到了二龙山,给彭喜贵加点筹码。

至于对方会不会靠这批枪反水,朱传仁表示:

纯纯的想多了,没有子弹,再好的枪也是烧火棍!

而且据他的观察,经过卢泰山一事,彭喜贵对自己算是收心了,知道跟着自己有肉吃,哪还有心思报仇啊。

这个年代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哪怕是自己亲弟弟,死了也就没价值了。

就算真的要报仇也不应该找朱传仁,毕竟是老葛杀了彭喜乐,不是朱传仁,更不是他指使的。

再加上朱传仁确实能给他带来好处,还有什么报仇的意义?就这么着吧。

当然,老葛必须死,彭喜贵早就在心里发誓了。

当天晚上,朱传仁直到深夜才回到元宝镇的宝树堂,也就是曾经的谢家大宅,自己的朱家别院。

宅门内一片寂静,除了蛐蛐儿的叫声,没有一丝杂音,想来大家都睡了。

值班的下人看见他回来想要过来伺候,被他挥手赶走。

不过途径赵馨儿平日居住的院子,发现里面烛光闪烁,隐隐还能听见抽泣声,朱传仁脚步一顿,拐弯进入月亮门。

刚走没两步,就见翠儿抱着膝盖坐在她家小姐房门前的台阶上,小脑袋一点一点的打瞌睡,丝毫没注意到有人进来。

朱传仁放轻脚步靠过去,伸手在她额头上弹了个脑瓜崩!

“啊”翠儿一声尖叫,睁开眼,对上朱传仁恶作剧成功的眼神.

“少爷”翠儿嘟着小嘴儿叫道。

“哈哈,清醒了吧?”

借着月光和屋内透出的莹莹烛光,翠儿洁白光滑的额头上出现了一道深深的红印。

吱嘎房门拉开,馨儿穿着睡袍出来:

“相公?”

“哦,怎么这么晚还没睡?”

话音刚落,他发现馨儿圆圆的眼睛这会儿已经哭成了红枣大小,不禁问道:

“出什么事了?怎么哭的这么伤心?”

翠儿没忍住说:

“小姐跟老爷和夫人聊完之后就一直在哭。”

朱传仁愣了下,眉头紧紧锁起:

“他们说什么了?”

馨儿连连摇头:

“别听翠儿乱说,伯父伯母对我很好,说话也很客气。”

他也相信朱开山和魏春芳不是那种喜欢仗势欺人的人。

“怎么回事,说给我听听?”

馨儿咬了咬嘴唇:

“他们他们说我是个好姑娘,可惜出身不好,要不一定让相公你用八抬大轿娶我进门。”

说着,眼眶再次湿润,又要哭出来。

朱传仁松了口气,他还以为朱开山和魏春芳因为现在家里条件好就转性了呢。

还好还好,自己想多了。

“这是好事啊,干嘛要哭?”

眼泪吧嗒吧嗒往下落,馨儿一下扑到朱传仁怀中:

“相公,我就是恨,恨自己的经历,恨我的身世,恨我爹娘,他们为什么要把我卖给醉仙楼。”

馨儿越说越委屈,小脑袋埋在朱传仁怀中哇哇大哭。

得亏朱开山两口子住在前院,跟馨儿的院子中间还隔着两个院子和园,套用一句俗话,就算馨儿叫破喉咙,前院也听不见。

“好了好了,你要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也许一世都不能相遇。”

馨儿的哭声戛然而止,抬起头泪眼婆娑的看着他:

“是这样吗?”

“当然啊,你想想,你要是个乡下丫鬟,我哪有机会遇见你?”

馨儿眨巴两下眼睛,微微抽泣着说:

“相公说的好有道理。”

朱传仁哭笑不得,大手帮她拭去泪水,对翠儿说:

“去伺候你家小姐沐浴休息吧,我先去睡了,累!”

“是少爷”

见自家小姐破涕而笑,翠儿担忧的神情也跟着松缓下来,只是脑门正中间的红印,像极了开天眼的二郎神,格外有喜感。

翌日,清晨,朱传仁被翠儿叫醒:

“少爷,老爷和夫人都在后堂等您用餐呢。”

朱传仁打了个哈欠,睡意犹在:

“知道了,给我拿杯水漱口。”

“是少爷”

在翠儿的伺候下漱口更衣,踩着慵懒的螃蟹步穿过后园进入后堂中。

朱开山端坐首位,魏春芳和馨儿分居左右,仨人对他翘首以盼。

“爹,娘,以后你们不用等我吃早餐,我有时候起来的晚,等我的话饭菜都凉了。”

朱开山摆摆手:

“快坐下吃吧,这里你是当家的,哪有当家的不出来,我们跟这儿胡吃海塞的道理。”

朱传仁无奈:

“自己家人,不用讲这么多礼节。”

“那也不行,再让馨儿看了笑话。”

这话乍一听没毛病,可仔细一品,还是没把馨儿当成自己家人来着。

不过朱开山没有那个意思,他压根儿没多想,只是随口一说。

现在天才蒙蒙亮,朱开山和魏春芳吃完早饭得去酒楼忙活,自打三个月前楼外楼开张,元宝镇乃至整个绥河县有名有姓的人都知道是朱三少爷家的买卖,纷纷前来捧场。

有这么多大人物加持,楼外楼的生意想不红火都难。

顶级的食材,精心的烹饪,味道堪称一绝。

更别提朱传仁还别出心裁的开设了外卖服务,只要在楼外楼消费超过100银元,就有资格享受外卖服务。

派人到楼外楼下单,这边做好后,会派伙计提着保温食盒送饭上门,距离远的,有马车负责配送,确保送到客人桌上的时候,饭菜还是热的。

其实外卖在现在这个年代一直都有,只不过不是每家酒楼都有的。

另外,能否保证饭菜的热度也是送外卖的关键。

大部分酒楼的外卖,只能辐射周边很小的范围,不像楼外楼,整个元宝镇都在配送范围中。

当然,外卖的费用也是非常贵,一般家庭消费不起。

现在整个元宝镇,楼外楼可是公认的

如果想玩乐,不太注重食物的美味程度,还可以去醉仙楼,去廖记酒楼。

但如果想吃顿好的,那么楼外楼是首选。

吃过早餐后,朱开山和魏春芳便坐着马车去楼外楼开工了,朱传仁和馨儿还在餐桌旁慢悠悠的吃着。

馨儿眼睛还是肿的,显然昨天哭的太狠,没那么容易消肿。

朱传仁对翠儿吩咐:

“等会儿取点冰块,用东西包着给你家小姐敷敷眼睛,一直肿着也不舒服。”

“是少爷。”

“相公,我没事的,你不用担心。”

“听我的就是,对了,昨天你去买布了吗?”

“没有呢”

“那一会儿吃完饭你先回去休息,休息好了再出门逛逛,别一直闷在家里,家里再大也没有外面的世界大。”

这个年代的女子还抱着古代的思想,虽然二人没有明面上成婚,可馨儿已经入了朱家的门,那就是被人家的女子了,不能随意出门。

说起来,朱传仁之所以愿意为馨儿赎身,有个原因是馨儿没有缠足。

要知道明清两代,裹脚之风尤为盛行,汉族女子以穿弓鞋为多,而满族妇女则不缠足。

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还未入关,皇太极就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

后孝庄皇太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这是对满族女子缠足的最严厉惩罚。

再后来顺治下诏,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却终因积习难改,后取消禁令。

但对八旗女子却从未开禁,道光还曾重申禁令。

大清入主中原后,尽管满族的女性从不裹脚,但根据普遍的审美标准,大脚绝对不是漂亮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满族女性便发明了一种高底鞋,将脚藏在衣裙里,不会轻易显现出来。

馨儿虽然是汉族,可从小被养在醉仙楼,这是开门迎客的生意,要符合大众的审美和需求。

缠足从来都是小部分人的独特审美,别人怎么想朱传

仁不清楚,反正他不喜欢什么三寸金莲。

但凡馨儿缠过足,朱传仁绝对不会要,更别提为她赎身了。

也正是因为没有缠过足,馨儿才方便出门,天知道三寸金莲走路有多困难。

朱传仁吃完饭也回去睡了个回笼觉,睡到日上三竿才骑马出城,在一片密林中领着护卫队的兄弟进行操练。

他手下的人在精不在多,想想吧,100个精锐特种兵级别的手下,和300个散兵游勇,傻子都知道哪一队战斗力强大。

到了上海滩以后,朱传仁也没机会带着手下进行大规模战斗,他要做的无非就是自保而已,100个精锐足够了,再多了他也养不起。

练得正起劲儿呢,孔老二忽然过来叫住他:

“三少爷,府里派人来了,是何帮主的请柬。”

“何太生?他要干嘛?”

“不知道呢,这是请柬。”

朱传仁喘了口粗气,接过请柬快速一扫,上面并未写明缘由,只是邀请他今晚过府一叙。

倒转看了看,没别的字了,将请柬交给孔老二:

“我知道了,让人回信,今晚我会准时赴约。”

“是!”

不一会儿,孔老二回来,谨慎问道:

“三少爷,要不要提前做点准备?别是鸿门宴。”

朱传仁没有接话,他在想最近有没有跟漕帮有利益冲突的地方,思来想去,什么也没想起来。

不过提前准备一下有备无患:

“别安排太多人”

“是我亲自带二十个兄弟在何府附近。”

“十个就够了,人太多容易被发现。”

“好的”

朱传仁背着手抬头望天,他也知道自己太小心了,甚至小心的过分了。

但这一路走来,不敢说是如履薄冰,至少也是战战兢兢,一步踏错终身错啊,他可不想因为自己一时偷懒和放松,阴沟里翻了船,那可就太蠢了。

而且他也对今晚何太生的邀约很好奇,以他们俩目前的关系,如果随随便便见面吃顿饭,似乎没必要特意用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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