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台北市大巴站。
陈启明与其他来往新北县的乘客一起站在路边等候车辆。
相比其他人不停往巴士前来的方向张望,陈启明则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边的木椅上。
他还在回想今天的签约。
突然成为了一名艺人,他既有些激动,又有些忐忑。
自信自己能成功是一回事,现实又是另一回事。
从小到大,他经历过太多与想象相驳的事情。
他现在也担心自己到底能不能成为一名出色的艺人,能靠这个行业赚到钱吗?
这些思绪在他脑海中不停盘旋,让他有些心不在焉。
嘟嘟……
这时,巴士车来了。
陈启明赶紧背上自己的书包,快步走上巴士。
车上空位很多,陈启明随便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刚坐下,他便发现有两个女生飞快的冲了过来,开始抢他旁边的位置。
其中一个女生动作较快,一屁股就到了座位上,然后抬起头挑衅的看了一眼慢了一步的女生。
见那个女生失望的离开后,她这才转头看向陈启明,“帅哥,可以交個朋友吗?”
说着,她竟伸手摸向陈启明的大腿。。
见到这一幕,陈启明微微皱了皱眉,往窗户边上靠了靠,躲开她的手。
说实话,他很讨厌这种情况。
从十五岁开始,凭借着这张帅气的脸庞,他走在大街上没少被人搭讪。
像今天这种坐公车,有女生为了坐他旁边抢座的事情也没少发生。
只是,因为很多女生都比较含蓄的缘故,这些女生就算坐到他旁边,也大多只是偷偷摸摸的偷看他,像今天这位这么大胆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不好意思,我不喜欢交朋友!”
说着,陈启明直接站了起来,“抱歉,请让我一下。”
女生并不知道陈启明要干嘛,条件反射的侧开身子。
陈启明则趁此机会迅速的离开这个位置,在巴士最后面的地方找了个位置坐下。
没理会前方那个女生传来的幽怨眼神,陈启明从书包里取出笔记本跟笔,开始在上面写了起来。
他离开福隆公司的时候,刘慈伟跟葛福宏有交待他,如果他还有歌曲,也可以投到公司,公司如果审核通过,会把歌曲放进他的专辑中。
当然,这是可以赚钱的。
一首歌两万台币,同时,他可以跟福隆一起共有这些歌曲的版权。
为了赚钱,也为了让自己的专辑歌曲质量更好,陈启明决定把这段时间梦到过的歌曲抄几首出来。
当然,从梦中抄歌,陈启明肯定也不能随便抄。
最起码的一点,抄出来的歌曲要能跟之前那首《不潮不用花钱》组成一张主题、方向一致的专辑。
经过思索,陈启明抄录下来的第一首歌叫《小酒窝》。
在破碎梦境中,这首歌跟《不潮不用花钱》一起隶属一张叫《jj陆》的专辑。
它们的演唱者都是一个叫林俊杰的歌手。
根据他从梦境中得到的信息,这家伙好像是后世二十一世纪很红的歌手,与另外几个歌手一起被称为华语乐坛流行四大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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