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礼凝重的站在村庄外泥土路上,蹲下身,用手抓起一把浸润猩红血液的泥土。
在这处血渍不远处,则是一排凌乱的脚印和散乱的布条。
那些凌乱的脚印,小部分明显是穿着鞋子踩出的痕迹,而其余大部分能够清晰的分辨出脚趾轮廓,像是人类所留下,但是……
郑礼脱下草鞋,赤着脚踩在脚印旁不远处,两个脚印对比。
绝大多数凌乱脚印只有只有郑礼的三分之一大小,但是脚趾长度堪比郑礼,甚至有些还更长。
只有在村庄另一处出口,发现了只比郑礼小一圈的的足迹,甚至还看到了比郑礼脚印大几圈的足迹。
而在这些足迹的旁边,都出现了一种大型犬科动物行走的痕迹。
凶暴虎彪独自从烧成白地的村里走出,来到郑礼身旁,低吼几声。与它相伴多久的郑礼自然明白它的意思。
村庄内并没有尸体,如果有,彪一定会把它叼过来。
“那么是谁袭击了这处村庄?神秘的类人怪物还是……地精?”
木矛随手插在湿润的泥土中,郑礼摸着下巴沉思。
自从重生初始,郑礼便知道所处的这方世界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欧洲中世纪,而是一个魔法与怪物并起的世界。
在获得了前身的常识后,郑礼更是对这个名为费伦的大陆的危险性有了更进一步的印象。
巨龙,神祇,恶魔层出不穷,即使在偏僻的荒野,也有流着涎水,饥肠辘辘的异种怪物贪婪的注视着一切。
类人的足迹,纤长的脚趾,犬科动物的踪迹,村庄尸体的不翼而飞。
以及通过足迹大小推测出绝大部分来袭的怪物,是一种只有自己一半高的类人直立生物。
“那么……”
郑礼心情有些沉重:“一只由熊地精督军,裹挟最少有一队大地精及座狼骑兵组成的地精部落吗?”
地精是一种矮小懦弱的智慧生物,通常情况下一名普通的农民徒手能掐死一只,如果再加上草叉,更是能轻松的对付两三只地精。
这些丑陋的怪物,在数量稀少的时候,遇见人类只会逃跑。
但当他们数量足够多,使得在集群中的他们觉得我们很多能够上的时候,就会疯狂的袭击以前不敢攻击的生物。
地精不仅生的多,长的快,还不挑食什么都吃。
他们的食谱中,就包括智慧生物乃至同族的尸体,不过,通常情况下地精部落是不敢袭击人类村庄。
之前找线索的时候郑礼就观察了这处村庄,这应该是一处安置不久,用来开拓荒野的前哨站村庄,规模很小。
通过房屋的数量,以最小猜想数量一户5人计算,这处村子也有个一百多号人,能够用来作战,受过训练的人数大致应该为二三十。
更别说处于紧急情况下,妇孺儿童也能充当战士,普通的地精部落撞上去,只能充当肥田的养料。
但在有了熊地精及大地精参与后,情况就会发生逆转。
熊地精(Bugbear)属于地精的亚种,是一种嗜杀残忍的怪物,常见的熊地精通常拥有两米的身高,粗糙的毛发几乎覆盖全身。
嘴里长满尖锐的獠牙,他们是类地精生物中体型最大、最强壮的,也最具有侵略性,往往他们中最强大也是最卑鄙的会统治整個地精部落。
这些骇人的怪物拥有远超普通地精的智慧。
会训练部落的地精,和带领它们的表兄弟大地精,驯服座狼作为坐骑。在作战中更是能灵活使用伏击战术。
“麻烦了。”
郑礼拍掉手中的灰尘,拔起木矛,示意彪跟着他回去,提前做好防备地精部落来袭的准备。
毕竟,这处村庄离郑礼搭建的茅屋并不是很远,一旦被地精部落发现,一个人类独自出现在深山。
那么在这些地精的眼里就约等于锅子里的肉,不做点防备工作,郑礼晚上怕是睡都睡不着。
走在回去的路上,郑礼还在思考解决的办法,走在前头的彪突然停在路上,两只略显三角的耳朵抖了抖,发出威胁的低沉吼声。
“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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