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约翰,我就是最近新闻报纸上被讨论的沸沸扬扬的那个人,现在我要点一首《the lazy song》送给我那位老板以及我所有的前同事。
“我想告诉他们,我不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老子现在天天在家休息,过的他妈的不知道有多爽!
“还有,我爱spike周,他给了我重新拥抱美好新生活的勇气!”
美国,华盛顿,特哈诺音乐广播电台(wura)。
在电台工作人员那已经近乎于麻木的情绪中,被誉为“始作俑者”的约翰一通电话打进来,内容直接让接线员一个激灵——
什么玩意?
“嘿,杰西,怎么了?”
“维克托,好像是新闻上那个人打来的,点的还是spike周的那首歌。”
“你说什么?”
名为维克托的导播愣了一下,看着面前这个年轻的拉美裔小伙,恨不得拍断大腿——
fuck!
多好的机会啊!
spike的歌能在美国各大电台的点播率直线上升,这个打响了辞职第一枪的约翰功不可没。
这要是能约出到电台来做个嘉宾专访,得提高多少收听率。
“好的,那我们来听听下一位……”
负责广播的电台主持人吉米看着又一次被推进来的点播单,随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整个人向后直接瘫在了椅子上——
怎么又是这首歌?!
你们倒是点几首的其他的啊!
布兰妮的呢?
布兰妮现在歌曲排名在公告牌就三十名,布兰妮的粉丝难道就不想帮她打个更高点的排名吗?
难道专辑销量高就满足了吗?!
连续三天天天听这首歌,晚上闭上眼都是周易在他耳畔边摇边唱的声音,梦里都是周易和他背后的那一群猩猩头套人在追着他到处跑。
他不理解。
一个亚洲人——准确的说是一个中国人,唱的歌曲怎么突然会这么受欢迎?
这都他妈的干成了本周电台点播率第一了,还是断崖式领先第二的那种!
凭什么?
这个中国小子是谁?
埃米纳姆吗?还是亚瑟小子?
亦或者是贾斯汀·汀布莱克?
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了三个男歌手名字的吉米显然对“斯派克周”这个中国人的出现很不满,但奈何是在上班时间,他只能憋下所有。
等到下班后,他这才有时间跟朋友吐槽:“这个歌手是华纳的吧?华纳这营销力度也太大了,我感觉这阵到处都是他这首歌的消息,简直可怕。
“而且唱的又不好听,连拍个mv都不知道拍的什么玩意,就在一个房间里跟几只猩猩扭一扭就算跳舞?
“歌曲立意庸俗到一塌糊涂,纯粹的一首口水歌,这都能火?我不理解……”
“你就别眼红了,吉米,不就是伱做的新歌又没发出去吗。”
下班后一起聚餐喝了点酒的朋友指着他笑嘻了:“再说了,你做的那些讲立意的歌没人听啊。
“这个斯派克周的歌可是已经打进了公告牌单曲榜前70了,你觉得不好听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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