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拜伦扔了一个口袋在他的柜台上,里面都是5第纳尔面额的银币,每一次伙计报告之后,他都可以从里面再拿出一枚,放到自己的钱包里。
“吃吧,喝吧,越多越好,越多越好...”
酒馆老板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心里美滋滋的。
“明天我要去拜访一下那些磨坊主,我可以给我老婆买条项链,虽然来历不明但是总归是便宜。”
酒馆老板哼起了吟游诗人的歌,而在一条板凳上,也正坐着两个吟游诗人,手里捧着鲁特琴吟唱着经典的勇士歌曲。
“真是个富有的佣兵,如果他是个贵族,我真想向他宣誓效忠,那样我说不定也有机会当上骑士。”
一个维基亚的私生子骑手喝下一口红酒,看着向众人敬酒的拜伦心里这样想到着。
而在其他的座位上,最初跟随着拜伦的那个破产农民,此时也成为了轻步兵的队长,虽然在法提斯他们面前就是打下手的但是好歹混出了成绩。
他此时正啃着一条鸡腿,身前的盘子上有几根啃的干干净净的鸡骨头。
其他的士兵都在狂饮麦芽酒,互相谩骂式的开着玩笑,好吧吃剩的面包和骨头扔来扔去,对于他们中的某些人来说有生以来这是第一次如此的浪费。
而他不同,他正在想着更进一步的发展。
“我给法提斯老爷帮了不少忙,如果我请求他教我骑马,他一定会同意的。那样我就能当一个骑兵了,拿更多的薪水,也不用这么累的走路了。同乡的当了兵还不如我现在混的好,跟着这位队长以后大人一定能赚很多钱,等那时候我就能娶老婆买地,回维达当地主了。”
当然,抱有这种向上爬的心态的人不止他一个,在那些马夫帮工当中,也有人一直想要加入他们。
“看看那些当了兵的,多神气。”
那个一直忙着给自己置办盔甲武器的马夫咽下鸭肉,羡慕的看着正在狂吃美食痛饮美酒的士兵和佣兵们。
而其他的帮工,也赞同的点了点头。
“他们拿的钱那么多,每次打仗还有东西分。我们有时候也得帮他们打,,可是我们什么也分不到。拜伦老爷有钱又慷慨,不过我们不是他的兵,拿不到那些。”
“我也想像他们一样穿着盔甲,拿着剑,多威风啊。我们走了这么远,真是长了见识了。要是在乡下,我还会以为他们是那些骑士大人呢,哈哈……”
“早晚拜伦老爷会让给他当兵的,给我铁盔甲和剑的。”
他边吃边说,似乎已经成了一名拜伦手下的战士。
不过等他回过神的时候,发现其他人都举着酒杯,自己也马上把快要喝空的杯子举了起来。
“敬我们的胜利!敬拜伦队长,敬我们牡丹团!”
已经成了雇佣骑手的约翰带头举起了酒杯说出敬酒词,而其他士兵也紧跟他喊了起来。
“敬胜利!敬拜伦队长,敬牡丹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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