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城。
地牢。
狱卒是个鬼鬼祟祟的矮子,鼻上满是凸起的青筋。
“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带着一名侍从走了进来。
进门时,狱卒正趴在一大杯麦酒和吃剩的鸽子派旁边,看样子醉得不轻。
他眯起眼睛,迟疑地打量着面前的黄金狮子。
“请您原谅,詹姆大人,泰温公爵有令在先,除非持有他的印信授权状,任何人均不得探望俘虏。”
“我父亲的命令?莫非你不认识我是他的亲儿子,未来的凯岩城公爵?”
詹姆皱了皱眉头。
狱卒舔舔嘴唇,“没有,大人,当然没有。”
“那好,你要么打开牢门,要么和我手里的剑说话!”
詹姆拔出一把黄金装饰的长剑,露出一抹刀锋般的危险笑容来,“泰温大人可来不及救你的小命。”
狱卒吓得跪了下来,他垂下眼睛,“一切照大人吩咐。”
狱卒的镶钉皮腰带上挂了一大串钥匙。
他咕咕噜噜找了半天,才拿出开启最里层牢门的那把。
“回去喝你的酒吧。”詹姆命令。
一盏油灯挂在低矮天花板的钩上,詹姆把它取下,点燃火焰。
“别让任何人打扰我。”
一旁的侍从点点头,手按剑柄圆头,在牢门外站定,“大人需要我时,出声便行。”
“两个手下败将而已,应该用不上你。”
詹姆潇洒一笑,用肩膀顶开厚重的铁木门扉,踱进一片污秽的黑暗中。
许久未换的稻草散落一地,踩上去沙沙作响。
石墙上有一块块硝石补丁,看不出颜色。
在昏黄的灯光下,一边墙脚有一只装满粪便的粪桶。
另一边则有两個缩成一团的人影——
临冬城公爵罗柏·史塔克,前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公爵之子艾德慕·徒利,还是舅甥俩。
灯光闪得人眼瞎。
罗柏·史塔克抬起一只胳膊遮脸,手腕上的铁铐叮当作响。
“什么人?”他太久没说话,嗓子有些嘶哑。
自那晚在奔流城下被俘以来,罗柏便连刮面也不被允许,那张和艾德公爵如此神似的面容,而今满是脏泥污垢,未梳洗的头发纠结垂肩,身上衣物也已破烂,面孔则苍白枯槁……
“看着我,史塔克家的小鬼。”
灯光下,来人长须闪着金光,他看上去就像硕大的金黄猛狮,雄壮伟岸。
毫无疑问,这位男子充满了力与美。
一看到他的脸,罗柏心中一紧,仿佛陷入那一夜的梦魇,“光线刺痛了眼睛,你乐意的话,可以稍等一会儿。”
“你舅舅艾德慕怎么了?”
詹姆踢了一脚地上缩成一团的艾德慕·徒利,对方在睡梦中嘟囔了一声,又重新缩回去了。
“如你所见,他睡着了,地牢里虽然脏乱差,但比起在战场上的紧张,更能让他放松和惬意。”
“哈哈,这地方确实有点脏,不过是你们咎由自取!”
詹姆笑了一声,“我父亲原本让你们舅甥俩以符合自己身份和地位的方式,舒舒服服待在塔楼舒适的囚室,你却以逃跑来回报,还害你舅舅艾德慕一起关进地牢里……”
“囚室就是囚室,哪怕再舒适也改变不了它囚禁我们的真相!”
罗柏不屑道。
詹姆看了这小鬼一眼,如果他也会恐惧,至少隐藏得很好,“说起来你们舅甥俩都是我的手下败将,但必须得承认,你比你那可怜的舅舅强得多了。”
罗柏对他的奉承毫不理睬,“‘弑君者’阁下,你来这里有何贵干?”
“来,请你喝酒。”
詹姆从身后摸出一壶酒来,还有几个酒杯。
罗柏一脸戒备的神色。
詹姆噗嗤一笑,“想砍你脑袋轻而易举,我何必下毒?”
罗柏戴着手铐脚镣,脚镣还钉在了墙上,并互相连接,使得他无论是坐是站都很不舒适。
他接过酒杯,一饮而尽,“现在该说出你的来意了!”
“我是来劝降的!
罗柏·史塔克,如果你愿意率领北境所有贵族向我们投降的话,我立刻就归还你自由!”
詹姆直视这个年轻小鬼的双眼,表情淡然却认真,像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君王,说过的每一句都当真,“以我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保证!”
“你兰尼斯特的荣誉比这个还不如。”罗柏踢翻粪桶。
肮脏难闻的褐泥散了一地,被稻草所吸收。
詹姆尽所能的远离污物。
“哈哈哈……”罗柏接着大笑。
“你笑什么?小鬼。”
“‘弑君者’阁下,我笑你一点都不了解北境!”罗柏眼神中带着如同他父亲一样的光彩。
这一刻,詹姆似乎看到昔日的艾德公爵在世。
“在北境,没有一头狼会臣服一个软弱无能的狼王!”年轻的北境之主如此说道。
“哦?”
见劝降无用,詹姆拔出那把黄金剑,语气带着彻骨的寒意,“你不怕死吗?”
“死亡并非终结,回归诸神的怀抱,是史塔克家每个人的宿命……”
罗柏伸出脖子,闭目等死,毫不畏惧。
一片死寂。
整个地牢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这一刻,詹姆对这小鬼的评价又高了一些。
良久,他收回长剑,放声大笑,语气极尽嘲讽道:
“我有点好奇,你口中的诸神在哪儿,难道是那些你们北境蛮子成天顶礼膜拜的树?
如果真有诸神的话,你和你舅舅为何败在我手中?
我老姐把你父亲艾德公爵烧成一滩灰烬时,他们做什么去了?”
如果这世上真有神灵存在,为何还充满苦痛与不公?”
“因为有像你这样的人!”罗柏把铁链弄得叮当响,“你自称骑士?却背弃了发下的每句誓言!”
詹姆不以为意,拿过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是啊,好多好多誓言……他们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发。为国王献身,守护无辜之人,保护弱者,敬重诸神,遵守律法……太多太多了。
不管你怎么做,迟早不是犯了这条便是叛了那条。”
詹姆呷一口酒,闭目养神半晌,头枕在墙壁的硝石补丁上,像是在回忆当初“拂晓神剑”亚瑟·戴恩替他披上白袍的时候:
“我现在还记得,当初,十五岁……我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白袍骑士。”
“白袍所谓何在?你是最年轻的无耻叛徒,弑君者!”罗柏依旧不放过他,语气尖利道。
“弑君者。”
詹姆一字一顿地复诵,他举起酒杯:
“敬坦格利安家族的伊里斯二世,七国统治者和全境守护者!
敬割开他喉咙的宝剑!
小鬼你知道吗?剑上染了他的血,正是兰尼斯特的颜色,红与金。
但我要说的是,如果不是当初我杀了‘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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