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小老头气急败坏的样子,罗滨笑了笑,随后他从蓝布兜里掏出一个玻璃瓶,里面装了上百只身子几乎透亮的红蚂蚁。
“蚂...蚂蚁,毒...有毒,快...快拿开!”切尔斯眼神惊恐道。
“淡定,普通的树蚁而已,没有毒素的!”
说着,他打开瓶盖,将蚂蚁倒在箱子内。
初获自由的上百只蚂蚁,在箱子里乱窜,弗伦桑大声嚷嚷说蚂蚁弄脏了箱子里的布料。
一分钟后,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蚂蚁们仿佛有了共同目标,它们排成一排,浩浩荡荡穿过合叶缝隙,顺着桌腿爬到地板上,歪歪扭扭绕到墙角,顺着墙缝往上爬,而它们的终点,是屋顶‘▽’小洞。
罗滨弯腰捡起几根棕色毛发,“没辨别错的话,这应该是鼹鼠毛!”
海格接过毛发,仔细瞅了一会后,笃定地说道:“没错,就是鼹鼠,没人比我更懂鼹鼠毛的颜色和气味了!”
弗伦桑夺过毛发,手一抖,望着空空如也的指腹,惋惜道:“呀!被风吹走了,找不到了,丢了重要证据,这该怎么办呢?”
假模假样,以为这样,就能逃避真相吗?
做梦!
罗滨从蓝布兜里掏出飞天雨伞和铲子,飞到天花板时,大力铲开洞口。
哗哗!
混着碎秸秆的墙皮屑,落得满地都是,海格和切尔斯找了几张毡布铺在下面,弗伦桑则厉声指责罗滨的行为弄脏了裁缝铺。
啪!
裹着麦粒的半张鼹鼠皮,砸落到弗伦桑的脚边,海格眼急手快把它捡起,放到鼻边闻了闻,“弗伦桑先生,这块鼹鼠皮革上有苹果派的味道,就是昨天丢得那块。”
“你说是就是啊?”
“71023,编号还在上面印着呢,弗伦桑,你赖不了账的!”
弗伦桑一把夺过鼹鼠皮革,摸到烙印后,看了不下三遍。
呃,还真是丢的那一块,望着地面上的狼藉,天蓝色的眸子,快速划过一道精光,显然,他没憋好屁。
“咳咳,听着......”
弗伦桑话刚起个头,旁边就传来惊悚的尖叫声!
“啊~老鼠,好大的老鼠,踩...踩死,快踩死它!”
切尔斯抱头大喊,见没人搭理他就自己上脚,他准头很好,三两下就把老鼠踩爆血了。
“切尔斯·麦通,老鼠已经死了,不会对你造成任何威胁,再敢挪动一步,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并且还要赔三枚金加隆的清理费!”
望着地板上凌乱的血脚印,弗伦桑咬牙切齿道。
“对...对不起,老...老板,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我只是太害怕了!”
冷静下来的切尔斯,吓得声音都在发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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