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十日,周五。
金泰妍战队的组内对决将于今天进行拍摄。
值得一提的是,在正式开始拍摄之前,十五名成员当中,陈默和陆启明早早的向导演组上传了为第二轮PK准备的歌曲。
一个是不用参加第一轮,一个是默认自己必进第二轮。
清早八点,金泰妍战队的几名学员早早的就来到后台休息室紧张的准备起来,早饭都没来得及吃。
随着时间流逝,众学员都已到齐,只剩陆启明迟迟未到。
地下停车场里,陆启明疑惑的支起下巴,朝一旁正干饭的金泰妍问道:“今天的饭怎么样?合胃口吗?”
他来参加拍摄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停车场给某位金女士送外卖,免费的那种。
后悔,总之非常后悔。
早知道那时就不心软给对方带饭了。
现在倒好,养成习惯了,每天出门不带一份早饭他自己都觉得怪怪的。
不过这笔买卖总的来说也不算亏,毕竟自己投喂的是导师,人家能给自己带来不少小道消息。
“好吃....”吃的太急,金泰妍倒霉的被饭菜噎住,小脸刷的一下变红,咳嗽起来,“咳咳咳!””
她赶忙喝口水,却完全不见有效,越咳越厉害。
“丢脸丢大了!”难受的同时,她在心中想到。
见状不妙,陆启明瞬间想起前世学过海姆立克急救法,无奈道:“笨!背朝着我。”
金泰妍的小脸一瞬间变得更红了,按陆启明所说的背朝对方,随即静止一般不再动弹那怕一下。
“我要来咯...。”
陆启明长吁一口气,缓缓抱住金泰妍的腹部,双臂围环其腰腹部,“别乱动哦。”
被陆启明搂抱住,金泰妍身子如触电般轻颤一下,即便搁着衣服,那股陌生的触感却仍旧强烈。
窒息的感觉与紧张的心绪在她内心交相辉映。
最后,她僵硬的点了点头。
陆启明一手握拳,拳心向内按压于金泰妍的肚脐和肋骨之间的部位,另一手成掌捂按在拳头之上,双手急速用力向里向上挤压。
他尽量控制着力气,且时刻注意分寸,不想摸到什么不该摸的地方。
他能感觉到怀中的金泰妍的身体紧张到发颤,毕竟自己的大拇指离那里实在是太近了……
大概...不到一厘米?
“呼....”金泰妍不停喘息,两眼紧闭着,心脏越跳越快。
陆启明就这么不停重复着刚才的动作,最后猛地一用力,金泰妍终于将阻塞物吐了出来。
几乎是下意识,他伸手挡住了马上吐到车上的阻塞物。
“这...。”
“唔...抱歉。”
“没事,你先擦擦嘴把。”陆启明递给金泰妍一张纸,心中一万匹野马在奔腾,不急不慢的处理起手上的异物,“你啊你,拍摄不会迟到的,慢点吃也没问题。”
“下次一定。”金泰妍连忙点头,用手勾起耳边的几缕发丝,以便挡住脸颊上的红晕。
“我没碰到不该碰的地方吧?”陆启明摸摸鼻子,最后猛地一用力时,他总感觉方才大拇指触碰到软软的东西了,不过不敢确定。
“没有没有。”金泰妍迟钝的摇摇头,挥挥粉拳“如果你真的碰到什么不该碰的地方,我可是会用拳头招呼你的。”
“那就行。”
陆启明听金泰妍这么说才算放下心来,又很快皱起眉头,心想万一对方是觉得尴尬不说怎么办?
大意了大意了,这种敏感的问题怎么能直接开口问。
念及至此,他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前世在和女孩的相处之道上不太行。
前身倒是遗留下来不少和妹子相处的记忆,可那完完全全不是和女孩的相处之道,前身完全不用和女孩相处,通常都是直接跳过相处进行下下下一步。
与其说是相处,不如说是你给钱我给身体的交易,和逛窑子没区别。
陆启明不想那么做,太没追求,总感觉有点把女生当发泄工具的意思,用完就丢,不符合他的从小到大养成的价值观。
不过既然重活一世,成了个顶级富二代,他也不想像上辈子一样拘束的活着。
他的准则是,感觉到就在一起,缘分尽就分手。
“你在想什么?”
金泰妍好像生怕陆启明回忆起什么,不安的问道:“要不...咱们上去吧?”
“上去之前,我偷偷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金泰妍表情瞬间变得慌张起来,一双小手不安分的紧攥着。
将脑海里中二的想法抛出去后,长吁一口气,陆启明微微一笑:“记得我给你打骚扰电话那次吗?那时你在我通讯录里的名字叫灰姑娘。”
金泰妍噗嗤笑出了声,手支着下巴,仔细端详起陆启明那张脸,眸中透露出少见的精明:“你把偶像备注成灰姑娘,到底是何居心?”
“我想捡你的水晶鞋卖钱。”
陆启明给了一个无厘头的回答,回想那晚遇见金泰妍的经历,继续无厘头起来,“不觉得咱们的初遇很像灰姑娘的故事吗?”
“莫拉古?”金泰妍歪头表示疑惑,她是真没看出两者的相似之处。
陆启明胡扯道:“灰姑娘讲的不就是受不公正对待的女主,超自然力量的帮助,与男主角相遇,主角通过某物识别身份,咱俩的初遇要素非常齐全。”
“超自然力量?你有超自然力量?”金泰妍发起质疑。
“我的势力也差不多等于超自然力量吧?甚至比什么超自然力量还厉害。”陆启明在出乎意料的地方装了个逼。
“主角通过某物识别身份?”金泰妍再度发起猛攻。
“我是听到你的声音才去帮你的,虽然声音不是物质,不过也算是你身上的一大特质。”陆启明对答如流,甚至反问起来,“你不觉得自己的声音是特质吗?”
“……”
“服了?”
“服了。”金泰妍服气的竖起大拇指。
她没想到世界上有个这么脑回路清奇的人,虽然抛出的观点角度十分抽象,不过细细拆分下来又无懈可击且有理可循,挑不出毛病。
陆启明正沉浸在唇枪舌战获胜的余韵里,表情有些飘飘然。
若让他知道自己胡乱编造的观点被金泰妍从打心底里认可了,不知道心里会怎么想,总之一定会忍不住笑出声来。
金姑娘!我真的不是白马王子啊!
-
走进休息室,陆启明发现已经有工作人员负责拍摄了,姗姗来迟的他被成为这里最引人瞩目的靓仔。
众人的目光里满是不解与疑惑。
金胜利则与众不同,今天的他扎着头脏辫,眼里在冒火,到葫芦娃里他排老四。
其实众人看陆启明也没别的原因,他穿的有些太张扬了,墨镜挂在耳朵上,大金链子小手表,身上穿着小皮草。
三字:暴发户。
陆启明对此也不奇怪,挑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下了。
今天他之所以穿的这么土里土气,主要是表演所需。《Good Boy》这首歌要的就是这种感觉,要不是皮裤着实太雷人,他就差没把皮裤穿上了。
《Good Boy》说好听点是HIPHOP,往难听说多少沾点土嗨,要常常在舞厅播放的。
他前世满喜欢权志龙的,对方出的歌基本全听过,最欣赏不来的就是这首。
就在这时,不用参加第一轮的陈默乐呵呵的坐在陆启明身旁,挑了挑眉,“有备而来啊。”
“看来就你懂我。”
“第二轮我打算拿原创PK,你呢?”
“已经认定我能进第二轮了?”陆启明不露声色的问道。
“差不多,百分之九十九认定。”陈默笑道。
“谢了”
陆启明微微一笑,而后问道,“你原创的什么类型的歌曲?”
“一首简单的小情歌。”
“简单的小情歌……?”
“对啊,你呢?”
“我也拿原创参加第二轮,比较燃的那种。”拍拍陈默肩膀,陆启明悠悠的道:“要是咱们俩遇上可就好玩咯,到时天雷撞地火,观众们一定能大饱眼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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