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刚被迫洗头修完胡须的老乞丐也在往外看,两人刚好打了个照面。
李学士愣住了。
守卫的见他行止异常,也忍不住往里头看了一眼。
这一看,顿时也呆住了。
“没想到郡主小小年纪,竟然如此独具慧眼。”回过来的守卫感叹道,但话才感叹完,就想到身边这位可是因为“貌丑”被郡主拒绝的人,当下赶紧找补的说道,“李学士,您别误会,我没有其他意思,这个,皮相乃外在,您腹有诗书气自华,当然是比他要强的。”
“你不要说了,越描越黑。”李学士有气无力的举起了手,制止守卫再不着调的夸下去。
他不明白,自己穿着锦衣华服,身上每一样东西都是仔细搭配,连熏香也是亲自调制,为什么却没有烘托出那种高雅的格调。
那人有着一双既苍老又年轻的眼睛。
苍老,是因为他的面容并不俊秀,也不白皙,更不光滑。
他年轻时,或许是个俊朗的少年,但现在他已经苍老了。他经过了很多的事情,他的皮肤发黑,发皱,上面布满了皱纹,每一道仿佛都是风霜摧残之后留下的痕迹,无声的诉说着那不为人知的历史。
但他的眼睛却很年轻,极其的明亮,不染尘埃,带着一种被诗书浸润之后的通透,仿佛他已经吃过了很多苦,明白了很多道理,却仍然坚信着什么。
这样的人,无疑是好看的。
那种好看超越了区区皮相,更多的是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风采。
这让李学士一下子觉得自己庸俗了起来。
他觉得自己与这人的区别,就宛如柔媚纤弱的前朝诗风,与慷慨激昂的当代诗哥的区别。
没有说自己不好的意思,但却又明显觉得旁人比自己更好。
他觉得自己没有理由自卑,却又不由自主的自卑了起来。
这种复杂的情感让他冷哼一声,甩袖而去。
守卫在旁边看着,忍不住摇了摇头,李学士这么一去,感觉又要生出心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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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士的去留,并没有人在意。等王勃被洗刷干净,换上新的袍子,送到李显面前时,李显看着那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只觉得十几年的岁月,仿佛呼啦啦一下子,全都出现在了面前。
当年自己与皇兄还是总角少年,父母慈爱,日子无忧无虑,每天盼着长大了好去封地,自由自在的斗鸡走狗。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他到而立之年,父兄已成白骨,宗庙换了姓氏,生国不国,家不家,再见故人,怎能不潸然泪下。
李显起身,握住了来人的手臂,“先生,好久不见。”
“殿下认错人了。”来人看了一眼他,垂下头看着地面,“我不是您要找的故人。”
“您说不是就不是。”李显笑了笑,拍了拍他的手臂,“不管是不是,既然遇见了,就留下来吧。”
“我有一幼女,有向学之心,还请先生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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