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吧,要不要来一杯?”
艾迪推过一瓶朗姆酒,这瓶酒价格不菲,花了他不少银币。
据酒馆老板说,这是他祖传的美酒,到他这已经是第十代了。
艾迪对此嗤之以鼻,可当他倒了一杯后,想法有些改变。
杯中的朗姆酒,酒液呈琥珀色,香味很浓,酒味略甜,至少是在旧橡木桶保存了三年的陈酿。
“虽然比不上我来这个世界前在船上点的那瓶,但在这个世界,也算不错了。”
艾迪点点头,也许那个酒馆老板没有说谎,这瓶朗姆酒确实是某个家族祖传的。
当然,肯定不是那个老板的家族,八成是海盗们打劫商队时收货的战利品。
吉布斯看着杯中的朗姆酒,吞了下口水,说实话,以他的经济状况,想要喝醉,只能点最便宜的啤酒。
说是啤酒,其实喝起来味道寡淡的和马桶里的泔水没有什么区别,又馊又臭,除了混不吝的海盗,正常人根本不会去喝。
而像是面前桌上这种品质的朗姆酒,换吉布斯自己,是肯定喝不起的,不过今天有人请客,他也乐得借着这个机会好好痛饮一番。
“哈!”
一杯浓厚香醇的朗姆酒下肚,吉布斯放下酒杯,痛快的长舒一口气。
他的眼睛亮的可怕,随后又带着几分不舍,喝过这瓶朗姆酒,恐怕他再也喝不进那些泔水般的啤酒了。
“你应该明白我请你喝酒的用意吧?”
艾迪眯起眼睛,看着眼前的吉布斯,原本还没什么,现在洗澡换完衣服后,倒还真和周围的海盗有几分不同,依稀能看出曾经皇家海军准尉的风范。
“是的,我知道!”
吉布斯又是一杯美酒下肚,畅快的点点头。
海盗找他能干什么,无非是盯上某个肥羊,想狠狠的赚一票罢了。
在龟岛呆了这么久,见惯了众多的黑暗,吉布斯早就不是曾经那个崇尚荣耀的皇家海军了。
“也好,最近身上的钱花的差不多了,是该想办法弄点钱来花花了。”
吉布斯摸了下瘪瘪的钱袋,暗中思索着,猪圈对他这个大男人来说,实在不是什么适合睡觉的好地方。
要是这个普朗克船长能带他们成功打劫一支商队,不用太大,就算是再小的一支商队,所收获的财富都够他享受一段日子了。
至少,他可以住在温暖的旅馆中,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喝上好的朗姆酒。
当然,怀里一定还要抱着一位白白软软的美妇人。
“很好,吉布斯先生,欢迎你加入我的海盗团!”
又聊了几句后,艾迪基本确定这个吉布斯确实有几把刷子,除了有些酗酒外,无论是航海技术,还是其它方面,都能满足他的要求。
可谁没有点小爱好呢,区区酗酒,在海盗中根本见怪不怪了。
“现在我正式向你发出邀请,成为我船上的大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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