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去一趟,险些交代在那。
以他的眼光来看,李天王不会长久。
前面还去了一趟南方,那什么圣公,蛊惑百姓,不善经营,只以战养战,非是长久之势。
张顺听到陆兴朝说起野泽,微微一怔,问道:“野泽距此千里之遥,兄台如何听说那有一個所谓的吉云埠?”
陆兴朝说道:“吉云埠有商贾西行,贩卖酒类,再加上我常和商贾一同行走,打听过往消息,因此知晓。”
“陆兄前往吉云埠,莫非是要在那过活?”
陆兴朝笑道:“听说那埠是一位名叫张爷的人占据,此人原本只是一名帮派中人,从传来的消息看,此人很有能耐。
有一位商贾去过那边,说吉云埠甚至大半野泽郡,如今实际都在此人手中,手中有数百马队,兵卒数千,很是强横,连官府都得看他脸色。
不止如此,此人治民极好,听说治下路不拾遗,乃是远近治安最好的地方。
和当今天下其他地方,简直无法相提并论。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因此我想前往一看。
若是果真如此,愿意在那务农,当一农夫。”
张顺只知晓萱娘如今的生意做的不小,没想到这般有名气了,都传到了这边。
‘而且不只是生意,她还在借助商贾之口,打出吉云埠的名头。’
随着实力的提升,绛蛸在岸上加快了步伐,区区陆地凡人国家,有什么值得忌惮?
绛蛸如今开疆拓土,领着人马,不断和各帮派厮杀,势力发展的极快。
兵卒确实已达三五千,而且皆是职业兵。
张顺故作讶然,“如此说来,确实不错。”
双方觥筹交错,陆兴朝见张顺一脸和善,没有一点的居高临下,问道:
“张兄,此世果有仙呼?”
张顺点点头,“应当是有的。”
陆兴朝并不意外,“果然如此。”
张顺问道:“陆兄是要求仙问道?”
陆兴朝摇摇头,兴许是因有几分醉意,“陆地神仙,寿元千载又如何?
若想不死,唯有名垂千古,史册留名。”
其志在于扶龙而上,践祚而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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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罢后,张顺上了二楼,到一间厢房打坐。
‘天地之间的灵气没有那么快逸散,如今还难以察觉。’
张顺没有忘记自己此次在人间陆上行走的打算,多多打听些仙门踪迹。
所以并不直到野泽,而是多到那些听说有了妖患的地方,见见其他仙门的人。
‘先前任风曾说了太一门所在郡县,东行折返野泽之时,稍稍北上一点,便能路过……’
‘任风乃是清风宫弟子,如今死于我手,不知清风宫是否查得什么……’
杀掉任风之后,张顺就让蟹将和那条蛇蟒离开了水潭,应当没有顺藤摸瓜的机会。
‘玄云宗死了恁多金丹,可谓惨重,这颗钉子,要趁早拔掉。’
招惹到了张顺头上,杀掉慕庆够么,定要借机除去才是。
“大恒天下,不允许有比我野泽牛比的势力存在!”
张顺闭上眸子,调养气机,梳理经脉,感悟神通术法。
纵是没有灵气,无法吐纳,也不可懈怠修行。
修行之事,并非吐纳一项。
三更时分,张顺被外面的嘈杂声吵醒,睁开眼。
神识向外一扫,旋即知晓。
有一伙马匪袭掠小镇,正在扫荡。
张顺皱了皱眉,旋即察觉到了三五名马匪停在客栈门前,闯了进来,抢夺金银珠宝。
客栈之中,老板娘是一位年岁二十许,颇有姿色的妇人,马匪见到那娇滴滴的模样,对着桌子便扒起来衣裳,要当场强了老板娘。
陆兴朝走了出来,手中拎着一把长棍,大喝一声,“贼寇,安敢如此!”
众目睽睽之下,强抢民女!
陆兴朝能负笈行走,身材虽瘦,但并不弱,有些气力,手中举着一根长棍,对准那名马匪,嗡地一声,甩了过去!
这名马匪也菜,猝不及防,捱了一招,径被砸倒。
但匪寇并非一人,另外一名唰的一声抽出刀来,杀向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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