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身侧站着一名老妇,满头银丝,手拄拐杖,面容苍老,佝偻着腰,肤如树皮般干枯,听到此言,皱了皱眉道:
“大王,大野泽在我京鸟山之东南,府中典籍有所记载,数千上万年前,我鸟禽与水族尚有来往。
府中典籍有所涉及,野泽之地,上古繁盛时,能和东海之滨相提并论。
乃是唯一不尊东海之令的水族。
如今灵脉应当还未彻底泯灭,有着水妖遗存。”
凤王高坐王位,眸子一闪。
久居凤巢,还从未有异族它妖前来。
黑尾大勾双手呈上信件,“大王,此乃我王亲手所书之信,令我交予大王。”
“呈上来罢。”
一名半妖侍女接过手来,上呈过去。
凤王身侧老妇为防其中有诈,先手揭开,这才递去。
凤王右手一招,信封悬浮空中,飘到面前。
‘好一手字!’
这是凤王见信第一印象。
鸟禽之族,和水族所用文字相同,千万年以降,并无变化。
信中所书,多为客套寒暄之词,说了如今人族势大,视妖族为魔,我等妖族应当同气连枝等等。
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拉近关系,最好建立共同敌人。
另外张顺还说了好处,彼此互通有无,互通消息,对于了解天下,对于自家巢穴发展,裨益不小。
凤王看罢,递给身侧妇人。
见字如面,从书信中看,那所谓的野泽妖王,应当是一位脾性甚好的大妖?
如此说来,并非不能结交。
身份仅次于凤王的妇人问道:“你家大王,可曾化形?”
所谓化形,自非化作半妖,而是金丹化形。
黑尾大勾恭恭敬敬,模棱两可道:“我家大王天生化形。”
谁让你没问清楚?
黑尾大勾可是看得出,这两位大妖,若不出所料,可是金丹之境!
自家野泽之中,自从陵鱼王大人故去,再不见金丹啊。
天生?
妇人聚音成线,“大王,天生化形,我只在典籍之中见过,应当是天赋极高的种族。
数年前,人族修士前来,若非我族护族大阵尚在,恐怕我等罹难,不可避免。
人族修士视我妖为仇雠,妖族之间,确实应当彼此相助。
而且我族只在京鸟山附近,许久不曾入世,听闻如今人族如三百年前,祸患渐起,也该出去瞧瞧了。
与它地之妖相交,好处不小。”
凤王微微颔首,望向黑尾大勾,“你家大王所言甚是,我等妖族理当同气连枝才是。”
“本王且修书一封,派遣臣僚,与尔等同归,递信辞以示好。”
黑尾大勾和丰年虫相互一视,“尊大王令。”
凤王笑道:“贵客远来,岂能不摆宴以待?
我族有鸾酒,有狩猎所得虎豹豺狼之肉,不妨同吃同饮。”
酒宴摆开,凤王王庭之中,诸多臣僚前来,分列而坐。
黑尾大勾扫过一圈,确实没再发现完全化形的金丹大妖。
‘我家大王和绛蛸大人同样是两名金丹。’
方才凤王可是说了,要派遣鸟禽前来,还得趁早禀告才是。
诸多鸟兽见黑尾三妖,不断上下打量。
凤王举起酒觞:“听闻龙宫珍宝极多,你家大王书信之中,多有溢美之词。
称能与莪族易货易物,可否与我说些龙宫之宝?”
黑尾大勾反应极快,心中早有腹稿,听的问话,答道:“我水族之中,有深水诸矿,炼制法器重宝不缺。
有珊瑚之群,能见到东海之景。
有藏书阁楼,纳上古遗书。
另有灵器镇族,名为白龙……”
黑尾大勾多少有些夸大之词。
“哦?灵器?”
纵是鸟族家底比于野泽厚了些,但实际上,相差并不悬殊。
它们所遗传下来的灵器,破损的破损,毁坏的毁坏,灵器所剩无几,只一两件而已。
其中一件不知传承了多少年,受损之后,品秩仍达到了灵器!
若是巅峰,真不知其品秩,能够达到什么水准。
要知道,灵器的锻造,除却需炼器师外,还需要上等的锻器材料。
以寻常铁石,如何能够炼出上等物?
黑尾大勾脸不红气不喘,接着夸耀道:“听说我族那件白龙,乃是上古时代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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