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向阿飞,阿飞却是先开口了。
“我以为我的剑天下第一快,没想到你的刀比我更快,看来宁可和你做朋友,也不能做敌人,我可不想死在你的刀下,我有银子了,我请你喝酒。”
“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哦,我忘了什么啊?”
“你难道不是为此而来,杀人的吗?”
“我仅仅是为了这50两银子而已,其他的东西不关我什么事?”
马元坐在自己的饭桌前,看到李寻欢和阿飞在哪里,为了一个已经被人拿走东西的破包袱,唧唧歪歪了两句。
随后,两人直接走向了包房,这是要去包间里面喝酒,路过饭桌之时,看见马元还坐在那里喝白水,李寻欢便顺势邀请了马元。
“马兄,我们一起进包间喝酒怎么样?”
“有酒喝当然好啊,毕竟是这一位小帅哥请客吧,这位少侠好快的身手,一手剑法使得干净利落,日后必然是一代剑法大家啊。”
有人请客吃饭,拍几句马屁就能换到一顿稳妥的饱饭,挺值。
“既然这位兄台要叫上你,那我们就一起吧。”
“哈哈,一起一起,走,咱们去包间吃吃喝喝去。”
马元就这么笑嘻嘻的站在那里,一身深蓝色的衣服,倒是显得比较低调,因为体内没有运转先天真气,整个人魅力值倒是没有发生什么改变。
腰间挎着的那把黑色的钢刀,确实为马元加分了许多,一条漂亮的腰带,钢刀挂在腰间左手边,显得沉稳干练。
酒菜上齐,马元便自顾自的开动了,这酒看着挺白,度数倒是不高,也就二三十度左右,估计兑的水比较多,以马元先天气的体质,倒是不惧酒精,自顾自在那里敞开肚皮,开动了吃菜喝酒。
却是将李寻欢和阿飞之间高冷的气息,破坏的一塌糊涂。
阿飞摇晃着碗中的酒说道。
“有人问什么酒最香,要我说自己花钱买的酒最香。”
“你真是为了50两而杀人?”
李寻欢略带好奇的问着阿飞。
“不为50两,还为了什么?我既不要他的脑袋,也不要那个黄包袱。”
“你是从什么时候发现包袱里的东西已经不见了?”
“你用飞刀杀死诸葛雷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现那个包袱里的东西,已经不翼而飞了,包袱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
李寻欢和阿飞之间对话都非常的高冷,潇洒,两人中间,马元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菜,喝着酒,也不说话,一脸奇怪的眼神盯着他们直看。
却是阿飞,被马云直勾勾的眼神看着有些异样,先对着马元说话了。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奇怪,不好好吃菜喝酒,你老盯着我们看看干嘛。”
马元将嘴里的酒菜都咽下肚子,说道。
“你们的心真大,金丝软甲都不感兴趣吗?”
“你怎么知道包袱里的是金丝软甲?”
却是李寻欢一脸奇怪的表情看着马元,总觉得马元像是什么都知道。
“我当然是用用眼睛看到的啊,你说我们要不要追上去,相信还能追上那条白蛇,将金丝软甲要回来,这金丝软甲在江湖中可是一绝,穿在身上刀枪不入,保命能力一流,端的是霸气非凡。”
“有机会当然想得到,不过,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喝酒,来,李兄我敬你一碗。”
“你怎么知道我姓李?”
“天下间,谁的刀比我手中的剑快,那就要属小李飞刀,你不是李寻欢还能是谁?”
“那你又是谁?”
“我叫阿飞,是要用手中之剑,荡平这世间的邪恶。”
“好,值得干一大碗。”
“兄台,你不介绍一下自己吗?”
“好吧,那我就说说我自己,我叫马元,我是个用刀的,手上的主要兵器就是这把绣春刀,当然,我还有9把飞刀,用来杀敌偷袭之用,我呢,还是一个大夫,有一段时间被人称作神医,确实怪不好意思的,还有,我到这中原武林来,却是为了收集武功秘籍的,看看和我所知道的一些武学有什么不同?想要借鉴学习一番,不过刚才我看到李兄的飞刀绝技,却是非常的有兴趣,李兄有没有兴趣,咱们来交流交流武学,怎么样?”
阿飞对于马元的长篇大论,却是有些不屑。
“就你,还自称神医,武林高手,就你那把刀看着顺眼一点,你我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高手的样子。”
“那是因为我变帅啦,自己帅气的脸庞,把我其他的优点全都给掩盖住了,所以你才没有发现。”
“我呸,我看你就是一个小白脸,白白净净的,就像个出来游玩的富家子弟。”
“呀哈,阿飞你还不信啊,来,我给你把把脉,让我看看你的身体情况,把证把你的内裤颜色都给你把出来。”
阿飞明显不信马元是个大夫,还自称神医,便果断将自己的右手,放在马元的面前,让马云把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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