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聪达转动门把手打开门,看到门口站着一个白领打扮的女人。
她有一头栗色的头发,梳得整齐熨帖,一看就非常干练清爽。
眼睛是漂亮的祖母绿色,高挺的鼻梁和纤薄的嘴唇透出一股子精明气。
她的五官和肤色都说明她和闵聪达是不同种族的人。
闵聪达看到她,立刻反应过来,“果然穿越到国外了!洛杉矶,应该是美国没错了。系统的奖励也是美金。”
“既然是美国,就要说英语了,可是我的英语……马马虎虎还可以,但是要我做经理……哎,无所谓了,反正是摆烂,什么都不懂不正是我的优势吗?”
“外行指挥内行,是搞烂一个单位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我不懂篮球,英语也一般,到时候我和那些专业的篮球管理人才反着来不就行了~”
闵聪达思绪万千,一下想的很远。
而艾达看着眼前这個样貌平平,一头黑发,长着黑色眼睛的亚裔男子,内心感到非常无语。
就在昨天,6月24日,距离2009年NBA选秀大会还有一天时间。
快船老板斯特林突然宣布,解除球队主教练迈克-邓利兼任总经理的职务。
任命一名叫斯玛特-闵的华裔男子,为快船队的篮球事务总经理兼行政事务总裁。
快船队上下是一片哗然。
这个斯玛特-闵到底是什么来头?
没有任何相关资料,连一张照片都没有。
艾达作为洛杉矶快船队的实习生,被委派为新任总经理的工作和生活助理。
她是在6月25日下午才接到这个任务的,距离选秀大会开始只剩几个小时。
老板斯特林在做完相关人事安排后,就离开洛杉矶去夏威夷度假了。
说要等到赛季开始才回来,球队的所有事务由新总经理全权负责。
“一切都听斯玛特的安排,我不在他就是球队老板,他的决定就是我的决定。”
斯特林给了新任总经理无与伦比的权力,让人怀疑这个斯玛特-闵是不是斯特林的私生子?
可别说私生子,就算是亲儿子也不至于能这么大权力啊。
隔壁的洛杉矶湖人队,巴斯家族,老巴斯只要没死都是他说了算,可不会让儿子、女儿大权在握。
现在快船队可以说是群龙无首,都等着这个神秘空降的华人总经理。
艾达在接到这项工作任务时甚至不知道新总经理在哪儿。
好容易一番打听得知他在英格尔伍德的一家汽车旅馆Motel。
于是匆匆忙忙开车过来敲门,结果一开门就看到了发呆的闵聪达。
这家伙不仅在虚空发呆,而且嘴角还轻轻往上翘起,喃喃自语。
木讷的眼神里更是散发着智慧的光芒。
再看他的打扮,一条满是褶皱的西裤,一件灰扑扑的蓝色衬衣——领子都磨起球了。
尤其是脚上的皮鞋,一看就是劣等货,毫无光泽,鞋头还有灰,哪里有一点球队总经理的模样。
艾达很怀疑自己是找错人了,可是掏出手机看着斯特林老板发来的照片和资料。
皱着眉头打量了几眼,确实没错,就是这个人。
看到闵聪达还在发呆,艾达咳嗽了一声,“咳!请问是斯玛特-闵先生吗?”
闵聪达从胡思乱想中回过神来,这句话他听懂了,他的英文名就是斯玛特,憋了半天回道:“Yes!(是的。)”
要切换成英语说话还真怪不容易的。
还好,闵聪达在行里一直有做国际业务。
没少和外贸行业的人打交道,时常会用到英文。
所以他的英语水平是可以的,只是需要时间习惯。
艾达道:“斯玛特先生,您现在是洛杉矶快船队的总经理了。今天是选秀大会,非常重要的日子,请赶快和我回总部吧。”
果然,系统帮助闵聪达搞定了总经理的职位。
至于怎么搞定的,闵聪达并不关心。
他其实想问问什么是“选秀大会”,转念一想这肯定是什么重要的活动,我作为球队经理如果连这都不知道,岂不是太不专业了?
于是压下心中的疑问,闵聪达收敛心神,道:“OK,我们走。”
言简意赅,多一个字闵聪达都不想说,因为不太会。
本以为要啰嗦一番的艾达,没想到闵聪达这么淡定。
她愣了一下,闵聪达已经走出去好几米了,回过头道:“有什么问题?走啊!”
艾达忙问:“您没有什么东西留在房间里,需要拿的吗?”
闵聪达一想,道:“拿上那个闹钟,它对我很重要。”
这闹钟是系统和闵聪达进行联系的道具,可不能弄丢了。
艾达进房间拿起放在立柜的闹钟塞进包里。
她对闵聪达的印象有了改观:“通过这个闹钟来看,他一定是个有着严苛时间观念的人,住旅馆也要带着闹钟,说不定他是算好时间等我过来的……”
作为实习生,艾达必须小心伺候这个新任总经理才行。
艾达踩着高跟鞋,噔噔噔一路小跑跟上闵聪达去了停车场,带他上车。
到了车上,艾达将闹钟给了闵聪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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