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街上有灯会,据说是京城一位富商为了庆贺女儿出嫁,特此举办的,十分热闹。
顾夫人想着许思默还是个孩子,肯定喜欢凑热闹,便叫顾麒陪她去逛逛。
对此许思默表示,她并不感兴趣,这东西,看得多了真的就没什么兴趣了,对于这个,许思默特别佩服音月,只要热闹的地方,基本上都能看见她的身影,今天这场合,她估计是在,可千万别碰见她。
逛了十几分钟,许思默就受不了了,这人挤人的真的很累,还不如坐在酒吧一边喝酒一边调戏帅哥呢。
一遍寻找酒馆,一遍四处乱看,看到一个摊上在卖天灯,便买了一盏,很久没放过天灯了,以前都是爸爸亲手做给妈妈的。
爸爸说过,天灯能带着愿望飞上天空,飞得越高,愿望就越容易实现。
许思默的愿望很简单,爸爸妈妈牵着她和哥哥,住在无人问津的小乡村里,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归,不用担心有人找来,平平安安的生活着。
天灯慢慢飞上天空,不过并没有飞多高,便在空中燃烧着掉下来。
果然是不能实现的。
“回去吧,我累了。”
“火太大了,所以没飞上去便掉下来了。”
“我知道。”许思默抬头看着顾麒,“顾大叔,你能背我回去吗?”
顾麒点点头,弯腰背起许思默,很轻,轻的没有一点重量。
“小时候,爸爸就背着我,牵着哥哥,哥哥在牵着妈妈,一家人去游乐园玩,那个时候我天天缠着爸爸妈妈给我买蛋糕吃,结果吃的胖了好几斤,妈妈明令禁止给我买蛋糕吃,哥哥还嘲笑我胖成皮球了,但还是偷偷给我买。”
许思默慢慢的说着,顾麒也静静地听着。
“妈妈被间谍杀了,爸爸也被那些人杀了,他们都是因为我死的,要不是我,爸爸妈妈也不会死。”
她已经忘了爸爸妈妈长什么样了,但还记得他们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他们本就不该死的,“他们死的时候,我十二岁,爸爸告诉我,好好活着,为了这句话,我当过小偷,当过乞丐,当过混混,什么都干过,十八岁的时候,被恐怖分子绑架作为人质,我遇到了哥哥,然后就去参军入伍,这一干就是十二年,那是爸爸妈妈死后我最开心的日子。”
军营是一个很单纯的地方,那里面没有什么勾心斗角,每个人的目的都是保家卫国,在那个乱世中,每天都在死人,有时候今天还在一起说笑的战友,第二天就只剩尸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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