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二年秋,这片大地正在进入寒冬。
略阳城官绅豪右的走马巷,聚集了许多蓬头垢面的流民,依偎在高墙大檐下,等着吃一口大户的残羹剩饭。
可一位青年汉子,却格格不入地坐在巷子口的大柳树下。
他虽面有菜色,但是身骨挺拔匀称,鹅蛋脸上高鼻梁、招风耳,三庭四线分明深邃,生得一副好皮囊。
只是此刻嘴里叼着一根枯树枝,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好一阵的自言自语……
“穿越……崇祯十二年……大明朝么,唔,怎么偏偏就是崇祯末年呢……”
李佑不由气苦,这么一个糟糕世道,如何破了眼下要饿死的困局?
他捋了捋记忆,上一刻他还在医院里,担忧自己是不是绝症,对于当时的人生,那是极为一言难尽的。
三十多的年纪没车没房没老婆,雪上加霜的是,他又莫名奇妙肺部得了怪病,血液都要变成绿的了。
专家说,他的肺能活到现在实在是个奇迹,因为他不适合生活在现代的世界,说是空气污染太大了,适合生活在地球没有被污染的在古代。
李佑听完就傻了,这不就是绝症吗?什么时候医生说话都这么婉转了?
对于死,李佑早就有了准备,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竟是这种奇特的方式,睡醒后,就给来到了崇祯时代,这个同名同姓的李佑身上。
最为主要的是肺真的不疼了,感觉浑身充满了巨大的力量。
如今这具身子,今年十九岁,是明朝特色的军户出身,父亲名为李诏,曾经是中屯卫的夜不收小旗。
宁夏之役后,李诏觉得军政实在太烂,便是在李佑五岁时,索性与军中兄弟吴一呈{g}一家,逃籍去了邠{bīn}州一带,在老丈人的帮助下,用尽积蓄置办了十五亩薄田。
吴一呈则去给大户郑家,做了马倌,他们两家互为村邻,就此安稳生活了下来。
那时候世道还没这么乱,所以李佑还算收到了极为良好的教育。
五、六岁就开始与吴大鼎一起习武,学尽了他们李、吴两人所有的武艺,又拜了村头算卦卖卜的宋神仙作蒙师,所以小小年纪在村里就初露锋芒:文能卖卜、哭丧、跳大神;武能偷鸡、打狗、斗蛐蛐。
这自是响当当的文武双全!
“佑哥儿,你昨晚上退了烧,怎么就一直自言自语啊?莫不是发烧伤了脑瓜子?”
一个方脸汉子从巷子里走了出来,生得膀大腰圆,眉如漆刷。他便是吴大鼎,虽说比李佑大两岁,可打小亲近跟随李佑。
“怎么会?好着呢。”李佑搓了搓脸,冲他笑道:“讨到吃食了?”
“这帮喝人血的畜生,将剩饭喂狗,也不会给泥腿子一口吃食!”吴大鼎恨恨骂道。
随即将柳树上剩下的柳树叶子,摇晃下来,蹲下捡起枯黄的柳叶,全部塞进了嘴里吃下,对着李佑悄声道:“方才那张独眼那帮流民,霸占了这典史家后院子的粪坑,在里面找蛆虫吃……我们要不要……”
“咦……闭嘴!”李佑止不住打了寒颤,道:“有肉吃,吃什么蛆?”
“肉?哪有肉?”
“你听!”
“狗,你是说杀狗!”吴大鼎顿时双眼顿时精芒一闪,但很快又黯淡下去道:“狗哎,我们现在都饿成青面鬼了,如何打得过一只狗?一路逃荒,狗吃人的事儿,我们还见的少了?”
“不能力敌,我们智取嘛!”李佑说着从褡裢[dā lian]里取出一颗山芋,道:“用这个!”
“你要拿这个诱狗?”吴大鼎脑袋摇成了拨浪鼓道:“不成,不成,这可是你我唯一的口粮了!”
“拳头大的家伙,你我一人一半吃了,还是得饿死,赚只狗,那我们就都能活!”
吴大鼎虽是不情愿,可是架不住李佑的蛊惑,最后两人寻了一处没人的地方,将山芋烤熟。
等得山芋外部不太热了,李佑狠狠拽下了好几缕头发,小心翼翼地在山芋外部,一圈一圈地缠着。
“这是干啥?”
“吃过烧山芋的人知道,烧山芋外部不烫嘴,不代表内部不烫嘴。而狗是大尖牙,一口下去必然咬穿,缠些头发,会挂住狗牙,使得狗咬下去就很难脱嘴。”
“咦,好办法……可是万一狗不吃呢?”
“那我们两一人一半?”
前世的李佑生活自西北农村,小时候抓狗打狼掏鸟窝,啥事没干过。只要是土狗,根本受不住烤山芋的香味。
“能成。”
“走,带路去人少的那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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