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带那个野人去咸阳城?”
“他也要带。我只是想着嫪毐已经死了,那么公孙粱也可以出来了。”
“公孙粱?他一向招摇,做事也不够稳妥,你要带着他去咸阳城。”
“他在咸阳城混了几十年了,对那里的大人物还算是了解。而且经历了上次的事情,他和我也算是过命的交情。我带着他去,非但能掩人耳目,而且心里踏实。难道说,我去了咸阳城,还要成天和上造你在一起。”
伍衡思索一番,“你考虑的很周到。既然如此,那你就带着他去吧。不过你可要想清楚,他可不是间网的人,如果任务失败,届时你可不好交代。”
“我做事,你放心。”
“那我就先走了。”
“走之前,去跟我祖父说一声,他老人家昨天还刚问起你来。”
伍衡忽的想起来什么,“你的家人,你要让他们留在云阳城?”
“我去了咸阳城都不知道在哪里落脚,如何带上妻儿,我去恐怕要住在学室。再者,我良人现在有了身孕,我也不好让她多走动。”
“你家良人会让你走吗?”
“这你就不知道了,她比男人都识大体。”
“也比山中猛虎都要凶悍。”
两人相视一笑。
果不其然,次日东方奚要去咸阳城,秦月娥听到竟然没有说什么……
而他祖父也只是道,“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你若是真的能成为大人物,那就是咋们东方氏祖先有灵。”
秦月娥立在门口,一直目送东方奚出了城门,她猛地发现自己脸上流了两行清泪,只是嘴上还不饶人。
“平日里不是说自己胸无大志,只想留在家里嘛。现在有人要找他去做事,跑的比狗都快。出去就别回来了。”
东方奚猛地感觉一烧,有个传言,如果耳朵无缘无故感到烧,那便是有人思念你。
东方奚望着两岸,心想,他这穿越了,虽然没有什么金手指,但是天命如此,他总不能像易小川一样,什么都不做吧。
最起码,他可以改变秦国的命运。
……
五日后,三人舟车劳顿,终于抵达咸阳城。
公孙粱被憋了半年了,好在东方奚给了他一本《易经》让他打发时间,否则公孙粱早就被急疯了。
这下倒好,他把这半年来潜心钻研出的所感所悟一条一条给东方奚讲解。
东方奚听得头都要炸了。
“我悔不当初啊!早知道你这么聒噪,我就应该继续把你关着。”
“你小子,以为自己做了秦吏飘了是吧。我可告诉你,在咸阳城,区区一个秩吏,就是这个。”
公孙粱把自己小拇指向下一指。
“别看我是个士人,嘿嘿,到了咸阳城,只要你肯伏低做小,哄的大人物高兴,能做得了大人物的门客,别说是区区文吏了,就是大夫来了,也得给你个面子。”
“这么说,我到了咸阳,还全仰仗你了。”
“你此番救了我一命,我无以为报。等到到了咸阳城,你小子尽管告诉别人,你是我公孙梁罩着的。”
周五在马车里前面坐着,这一路上都是他驾车驭马。
这个年轻人和东方奚住久了,自然而然发现了东方奚对他的好。
毕竟,只有东方奚时不时犒赏一些美玉,不仅如此,东方奚还亲自做了一个玉串给周五戴上。
在单纯的周五眼中,东方奚是给了他族群荣誉的男人。
三人行,还得事事靠周五。
周五体力惊人,一拳能干死一头狼,有这个保镖,东方奚事事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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