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再拖时间,当天下午乐华就和李敏俊签好了合同。
也和他原本棒子国的公司谈好了李敏俊的违约金。
双方对于最终谈成的价格都很满意。
棒子国的公司用自己公司用不上的艺人卖出了一个好价钱。
乐华把李敏俊买回国还有的赚。
双赢!
甚至合同签完之后棒子国的公司负责人还请了乐华公司来签合同的人一起吃了一顿饭。
大概意思就是自己公司这样水平的艺人还有不少,男的女的都有。
还特意叫来两个女艺人来陪乐华的人喝酒。
当然晚上的节目也陪了,棒子国的小艺人就是这种地位。
根本就没有什么话语权,老板让做什么就只能做什么。
也没有权利拒绝,拒绝的后果可不仅仅是全行业封杀,甚至会影响到自己的家人。
当然大部分的艺人都是愿意的,这样不仅可以给自己的事业铺路,说不定也会认识一些大佬就包了她。
有钱拿有活接,只是有少一部分的人愿意保持初心,不愿意出卖自己的身体。
只不过大部分这样的艺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而已。
不是被封杀赔钱,就是雪藏PUA。
对于棒子国来说,艺人就是商品,能卖出好价钱的时候肯定要尽快出手。
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不值钱了。
孟建春也是在签好合同的第一时间就知道了这个消息。
不过他没有给去签合同的人再签其他人的权限。
就是怕他被当地人的糖衣炮弹迷惑了眼睛。
毕竟相比较来说棒子国人要的还真不多。
多买一个两个也并不会多花太多的钱。
但是买回来总是要培养的,要出钱营销的,总不可能买几个花瓶回来摆着看。
花瓶这种东西随时都能找到一堆,甚至连钱都不用怎么花。
用不着大老远花高价请外国货。
最后还只是让去棒子国签合同的负责人收集一番可以纳入考虑人选的资料。
还是等他们回来之后整个部门一起商量一下。
公司里的分析师通过这次事件也可以感觉到分析棒子国歌曲在华国市场的情况也是有点准头的。
把对方的艺人的资料都带回来,让分析师好好分析一下,值得的再买也来得及。
什么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乐华想要走韩流,往世界发展也是需要一步一步走的。
至少现在连一个专门的韩流部门都没有,还要等李敏俊到了才能开始筹备。
还要看人家到底需要什么配置。
另一边方青也开始准备周董的第五张专辑了。
《七里香》已经被他用了,所以只能叫《我的地盘》了。
之前也做好了打算,差的一首歌就用《蜗牛》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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